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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缨脸色一沉,“文小姐想多了,我对你没意见,只是身为程营长的主治医生,我需要对我的病人负责,他回大院去,我掌握不到他的伤势情况,对他的康复很不利。”
“我替他谢谢你关心。”
文殊兰笑了,“苏医生这么忙,又不只有他一个病人,请把关心多放在其他病人身上,至于程锐,我会照顾他,就不劳你费心了。”
那家伙现在中气十足的,有的是力气跟她斗嘴,可见没什么大碍。
日常康复所需要的照顾,她也应付得来。
但很显然,苏缨对她并不满意,“你该不会以为,自己照顾病人的能力,比我这专业医生好?你觉得你比我了解他?”
这还像是一般医生会说的?
文殊兰缓缓眯起眼。
苏缨跟她说话,总是句句带刺,该不会是因为喜欢程锐?
不然实在没法解释,这位女医生为什么看她这么不顺眼。
这让她很不舒服。
再怎么说,程锐也是她老公,只要
一天没离婚,这段关系就存在一天,她怎么照顾程锐,了不了解程锐,别人凭什么说三道四?
倒是程锐这家伙,成天冷着张脸,跟谁都欠他几百万似的,怎么还这么招蜂引蝶?
走了一个王曼姿,又来一个苏缨,指不定她不知道的地方,还有张缨,李缨,王缨……
想想就头疼。
还很不爽。
“咋了?去拿个药,回来就瞪我?”
程锐一头雾水。
即便是毫无血色,满脸问号的模样,依然器宇轩昂,搁男人队里,绝对鹤立鸡群的存在。
难怪这么招女人!
文殊兰一肚子无名火,咬牙切齿道:“你跟苏缨到底什么关系?她很了解你?”
作为女医生,苏缨可以说是年轻有为,不管是在医疗队,还是在兵营,都很受欢迎。
但跟王曼姿的受欢迎,不是同一回事。
王曼姿年轻貌美,很会打扮,不管走到哪儿,始终一身时髦,仿佛一只来自大都市的摩登金孔雀,随时随地释放自己的魅力,恨不得全天下的男人,都拜倒在她的红舞裙下。
苏缨不一样。
苏缨是有真本事的,靠一手好医术,以及在战场上的优秀表现,得到了所有人的喜
欢,从战场上回来后,还身兼两职,除了在县医院当医生,还经常被邀请去部队的医疗队帮忙,在医疗队很受欢迎。
“她跟别人不一样,别的姑娘胆子小,见了血都要尖叫,但她敢上战场,在战地医院当医护兵,表现很出色,给不少兵治过伤,甚至有不少人的命是她救回来。”
跟对王曼姿不同,程锐对苏缨显然多了几分敬意。
这种漂亮又有本事的女人,谁会不佩服呢?
哪怕是文殊兰,也不由生出了几分敬意。
经历过几次被袭击,她都吓得不轻了,真上了战场,她不见得会表现得比苏缨好。
至少在胆量和医术上,她对苏缨是服气的。
优秀就是优秀,承认别人优秀的地方,没什么好丢脸的,不过,她更关心的是——
“她也救过你?”
“她给我治过几次伤。”
算不上是救,因为在战地医院,伤得比他重的兵遍地是,一字排开,能排好几个队列,医护兵流水线作业,一治治好几个,同一个兵也不是专人负责。
何况当时他年纪小,还不到20岁,只是个先遣队的小队长,级别远远达不到安排专门医护兵给他治疗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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