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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手,高手。
仗义多是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06
霍封胥有心护我,处处替我思虑周全,就连出去谋生,也为我一早寻了活计,介绍我去太守家做厨娘。
我曾经为了讨好朱祺烺学会的一手好菜,如今倒成了谋生的手艺。
一日太守家的老太太摆寿宴,特意请我做了葫芦鸡,她老人家就爱尝个鲜,夹了一筷子后直说好,赏了我一根金簪子。
晚些回家路上,我忽的想起霍封胥腰间的刀卷了口,转口去当铺当了簪子,买了一柄新刀。
只等得夜色降临时分,他裹挟月色回家时,献宝似的捧到他手上。
却不曾想,他腰间少了一柄镶宝石的匕首,手里多了根万宝斋的花簪。
那匕首是他祖上留下来的宝贝,日日不离身,今日换了花簪,却说要补给我,同我过生辰。
生辰?
我自己都忘了我是哪一日生的。
他也不知是从哪里问来的日子。
粗汉子一个小心翼翼把簪子待在我发髻上,夸我比簪子还好看。
那柄长刀他熬了个晚上亲手打了络子,挂上新婚之夜绞下的结发,炫耀似的在我面前转了两圈。
“教书先生说了,这叫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结发夫妻……这个词,我以前从未想过。
朱祺烺打心眼里看不起我是个奴婢,甚至妾室的身份还得是我高攀。
他那高贵的血统,舍不得让我一个低贱的婢子沾染。
而今,没读过什么书的粗汉子却捏着我的脸,说结发为夫妻。
我曾半开玩笑似的问他,不介意我跟过别的男人,脏得很?
他只是看着我的眼睛把我搂进怀里,在我耳边轻声厮磨:“谁还没点过去,看人要看心。”
他说我是世界上最干净的人,是荷塘里的莲花,命数不好,被人挖了封进污泥之中,但人争气,到底开出花来。
我想霍封胥就是世界上最好的人了。
可这个世上最好,对我最好的人,病了。
我从太守府上带了卤羊肉和一壶老夫人赏的好酒,回来便只听得巷子口叠金纸卖香烛的李婆婆哭着拉我回去。
“小娘子,你男人要死了啊,快回去看看吧。”
我手上的好酒跌了一地,油纸包泡在雨里,叫一条野狗叼了去。
霍封胥硬挺挺躺在床板上,头上都是血,活生生糊了半张脸。
一旁跟着霍封胥学赶马的少年跪在地上磕头,眼泪鼻涕糊一脸。
“是我不好,不该吃了酒,霍大哥为了保护我,让几个公子哥打成这样,还坏了一只眼。”
“都赖我贪嘴,都赖我贪杯。”
“嫂子你打死我吧。”
我闭上眼,坐在床边攥紧了他的手。
脑子里是白胡子大夫说的,‘他这情况,得一根百年山参吊命’。
咸水巷子里住的是苦命人,穿的是粗布夹袄,吃的是青菜豆腐,哪里找得到百年山参这样金贵的东西。
“嫂子,是我对不住你,以后……以后我认您当干妈,一辈子孝敬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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