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叶南书在心中赞了句。
就听秋景策小心地提议:“不若日后我称您为叶娘子?叶娘子若愿意,直呼我名字便可。”
适才认识就直呼名字有点怪......
叶南书无视他后半句提议,自顾自说:“那我还是叫你小秋吧!”
烧了点热水,叶南书叫上秋景策,到孩子们房里给他看伤口。
屋里没有任何酒用来消毒,只能暂用热水清理伤口。简单清理敷药包扎,每日再用热水烫洗过的布换药包扎。
在这简陋的环境下,叶南书已经尽力避免秋景策的伤口被感染。
帮秋景策包扎好,叶南书眼眸中含着削微警告:“希望你记着一句话。既然接受了别人的好,就不要辜负。”
听出她话里意有所指,秋景策连忙应下,“多谢叶娘子教诲。”
“你最好是真听了进去,这次看在我先前多有得罪的份上,我姑且原谅你。若下次再带病操劳,可就别浪费了我这药和布。”
收拾收拾,叶南书就起身离开。
看着叶南书离去的窈窕背影,秋景策面上浮上抹笑,默默在心中想,这叶娘子倒是个刀子嘴豆腐心......
端着盆血水出了房间,叶南书叫上几个孩子吃饭,自己盛了饭菜送去苏氏屋里。
苏氏刚醒,乍然间见了一盘子肉很是惊诧,叶南书简单解释了一下方才的事情,苏氏听罢略微放心,却又要推脱,直至听见孩子们已经吃上了,才安心吃饭。
虽是初冬,但天气寒冷,依旧不足以让肉类存放许久,尤其猪下水味道大,更不能久放。
叶南书吃完饭,就赶忙忙活起来了。
拿出白日里买来的十多斤猪下水,顿时间一股骚臭味弥漫遍小院。
即便叶南书从前杀人不眨眼,此刻闻到这味道,依然有些受不了。
用剪刀裁了块布条简单遮掩鼻子,叶南书把桶里的猪下水倒入盆中。
一眼望去里面大多是些猪肠、猪肚。
少部分是猪肝和猪腰子和猪心。
猪肠、猪肝、猪腰子处理好了口感脆嫩。
猪肚爽脆弹牙、有嚼劲,猪心口感细腻,且营养丰富。
都是好东西,就是大多都相当难处理。
把各类东西挨个挑出,叶南书计划着,留了个猪肝和猪心,明天炒了吃或煲汤。
而后麻利处理起这些猪下水来,先把猪肝放水里泡着。
泡出猪肝里头的血水,随后挑了第二好好处理的猪腰子。
本书又名(女儿看到了人渣父亲记忆,各种泪崩哭泣。)秦梦岚秦芊芊秦仙茹是夏国三位女武神。但是她们却有一个身为妖皇,并且屠杀人类的人渣父亲秦洛。为了护卫人族,三位女儿联手,镇压了秦洛,送秦洛赴死。秦梦岚回忆我的父亲是魔头,他在我八岁之前对我很好,如同一座山挡在我的面前,遮风挡雨。但是在我八岁之后,我的父亲开始性情大变,终日阴沉,开始折磨和虐待我。他不配做一个父亲!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高武我死后记忆曝光,女儿泪崩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赵绵绵穿书了,穿到一本星际甜宠文里头,成为里头的抱错真千金,跟假千金抢夺未婚夫,最后沦落到被虫族活生生撕碎。穿书很可怕,女配更可怕,上有偏心亲爹妈独宠假千金,下有兄长跟弟弟偏爱假千金,未婚夫更加是对自己视若病毒。赵绵绵穿书后日子要踹了亲爹妈,下虐哥弟脚踩未婚夫,一个人开启星际星际种田之旅,更加不小心就将星际大佬勾搭下神坛。...
稳定日更九千。林莹在抽到治愈系金手指后转世到了二次元世界,只是一个柔弱个奶妈的她,只能选择苟着佛系种田。然而苟着苟着,她的人生却往她完全没有想象到的方向撒丫子狂奔而去!战国时期八一八辣个被大佬暴打的渣男最后的下场!探究一下百鬼夜行为何绕道而行?草木化形的小妖怪(?)自平安京时代开始,四处游历搞事的轻松故事。林莹我是小妖怪,我很弱。被锤爆的众人滚!林莹我是奶,我只治疗,不搞事。被坑的众人MMP!...
超凡世界的资本恶魔是死狗咦精心创作的都市,旧时光文学实时更新超凡世界的资本恶魔最新章节并且提供无弹窗阅读,书友所发表的超凡世界的资本恶魔评论,并不代表旧时光文学赞同或者支持超凡世界的资本恶魔读者的观点。...
新文当高门找回我后已开点击专栏可见文案陆家从小失踪的女儿找回来了!她被人贩子拐走十几年,这辈子算毁了!陆家夫妻见到第一面,就觉得女儿不太对,他们不求人有出息,只希望对方快乐。陆挽活得像个杂草,硬核当了十七岁男孩,连着户口本上都是属性男。突然一天,她成了流落街头的富家千金?陆挽觉得很好,她只想做个普通的姑娘。好好学习,岁月静好,不打架,不骂人。科学家老爸女儿你放心,成绩差不要紧陆挽我从小靠着读书赚钱,拿奖学金苟命。顶流大哥卧槽这是我妹妹,头发比我还短?陆挽原来同学杂志上的小白脸是我大哥,我还没有嫌弃你呢。以前的小弟老大你为了躲我们居然穿女装?卧槽胸肌练的比以前还大陆挽一段时间后,心怀怜悯和愧疚的家人,和等着看山鸡飞到豪门闹笑话的人,都觉得情况很不对。家人终于找到了女扮男装十七年的我,并认为我是小可怜(不是)沙雕团宠打脸爽文下一本当高门找回我后林溪十四岁女扮男装代父从军,马革裹尸的过了几年,从士兵做到先锋。突然有天仗打完了,她也被亲生父母找了回去。成为了高门多年前走丢的嫡女,只是重伤后失去记忆。—林溪下意识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终于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她未能如愿,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冷眼相对,宅门内挑衅不断。这可是京城最气派的酒楼,乡下丫头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吃食吧?她不评价吃食,只觉得这边地势最高,设两个弓箭手便能控制整条街,甚好。天啦,你女红这么差!?女红,红色,她想到了人血。陆焰上前线督军,意外被刺客捅成重伤。恰逢王上病重,战事叫停,众王子开始夺位大战。陆焰权衡利弊后,装成使差远走郑国,养伤暂避风头。他决心找出刺客,谁能想到英姿飒飒的刺客变成了女人?还忘记了自己是谁?后来,陆焰韬光养晦几年回去,从一众兄弟里杀出血路。新王登基三年,吞并周边两国,设新郡,并修书一封给郑王。郑王哆嗦打开,见上面写孤有一计能保两国十年不交战,让英国公嫡女做孤王后,否则孤定三月破尔都城,再抢英国公嫡女当我王后,尔必死。郑王???...
文明应该也必须留下烙印!我们的目标应该是是看到科学的尽头。当某宇宙一位被写进无数教科书的大科学家说出这句话后,他便决定将之付诸实践。于是当一只机器猫穿越到这个世界,盯上了宁孑之后,他便成了这个世界的科技之光。但科技的尽头究竟在哪里?这位不善言辞的小镇做题家真能找到答案吗?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科技尽头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