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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口语是很流利的,一点口音不带。邹良高中的英文老师,跟陈春梅是同村人,他说陈春梅唱歌好听,是通音律的人。遗传到邹良身上,就变成了语言天赋。
这个天赋没啥用,高考又不考口语,只是这时候讲两句英文,确实像模像样罢了。
人群瞬间安静下来,马克欣喜地朝邹良竖起拇指,热情地揽住邹良的肩头,开始跟他聊天。
马克的中文一般,他跟邹良的沟通是中英掺杂。想不起来的中文单词,他就用英文来说。整体表达是中式的,马克讲的很舒服,邹良听着也不费劲。
可在身后的人看来,这可太了不起了。邹良跟人老外都能聊上,人家都对他笑嘻嘻的,就愿意跟他说话。
邹良和马克走在前头,宋迎春在身后看着他。邹良很高,跟人高马大的马克站在一起都不输个头。他穿着白衬衫的背影干净体面,不时推推眼镜。高挺的鼻梁上,闪烁镜片后,一双锐利的眼睛。
马克问点什么,邹良都能笑着回答,偶尔也会停顿下来想一想,思考的样子随性大气。再回话过去,马克会跟他一起笑。
宋迎春又想起他妈说的那句话,有人坐轿有人抬轿,可真是一点毛病都没有。村里人都说陈春梅傲,可是傲怎么了?宋迎春遐想了一下,他以后的儿子要是也像邹良这么能耐,他也傲,尾巴翘上天去。
宋迎春发现邹良总是回头,还在看他。邹良一看过来,宋迎春就对他笑笑。邹良和马克走走停停,一停下,后面的人也停下。宋迎春不自觉往前面凑凑,队伍被拉长,宋迎春却走到了前面。
邹良拉住宋迎春,插进了最前排,和他并肩站着。
宋迎春有些拘谨,邹良却是更加轻松自在,他甩开那些个领导,领着宋迎春和马克朝前走。大家默认了这样的队形,一路往村尾的山里走。
前面就是宋迎春家,合欢开了一树的花,挺着高大粉红的树冠长出院子,站在耀眼的日光下。
马克说了点什么,邹良便指指宋迎春,随后比出一个ok的手势,马克连声说几句重复的英文,那个单词他听得懂,是“nice。”
邹良扭过头,朝身后的干部说:“马克说那棵树很漂亮,晚上能不能在树下吃饭。”
这不是问询,是通知。王茂平赶忙应道:“好嘞好嘞。”
这下,宋迎春站在前排不觉得拘谨了,他小声问邹良:“马克喜欢花啊?”
邹良贴着他的耳朵说:“他说好看,我说那就在这边吃晚饭,他很高兴。”
宋迎春睁大眼睛,邹良轻笑着敲敲他的肩头,示意继续走。
马克要去宋家吃饭,宋怀民和刘合欢也提前从地里回来了。
傍晚时分,宋迎春家的院子热热闹闹,未受邀的村民路过也都进院看看,跟宋家人聊几句,夸一夸那棵天天看见,也并未察觉有多好看的合欢树。
王茂平找了辆小货车,拉过来一张阔气的圆桌摆在树下。酒店订的菜,也说好了打包送过来。
邹良问马克,都来村里了,要不要尝点农家菜。一天的相处下来,让马克对口语流利的年轻人很有好感,连声说好。
要吃农家菜,宋迎春便去杀鸡。他从圈里抓了只毛丰羽亮的公鸡拎出来,邹良走过去要帮忙。
宋迎春不让:“你这衣服白,别弄脏了。”
邹良说没事,跟着宋迎春走到井边。邹良擒住鸡翅和鸡脚,宋迎春拉直鸡脖子,拔掉喉咙附近的毛,公鸡哀鸣着挣扎起来。宋迎春的手很快,抄起菜刀割下去,封闭的喉咙豁开一个深邃的口子,温热的鸡血哗啦啦落在地上的白瓷碗中。
“大良,别松手,待会它会抽抽。”宋迎春提醒着邹良。
邹良点点头,手抓得更紧。
宋迎春用菜刀在水泥地上轻轻划拉三下,那菜刀沾了鸡血,划三道鲜红的杠子。
那三刀是给鸡送行的,一种很古老的仪式。邹良只在小时候看他爷爷杀鸡时那样干过,嘴里还念念有词:“小鸡小鸡你莫怪,你是邹家一道菜……”
“你还知道这个啊。”邹良问他。
“畜生也是命啊,也知道疼的,你说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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