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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瑶笑嗔:“两个字!悭吝。你道这是写碑文么,一个字你要几贯钱呢?”王维也笑了,道:“你容我想想——唔,既焦且香,火候不长不短,增一分则太焦,短一分则少香。只是似乎翻动得略少了些,胡椒味不够深入鱼肉呢。我想起阿母虽是最擅炖鱼,煎鱼却也好,少年时在蒲州每能吃到新鲜黄河鱼,她只用盐和醋淡淡地烧,真是不上之美味。”
崔瑶眉毛微微扬了一扬,正好听见孩儿大哭起来,于是搁箸道:“我去看看。”起身进了内室。
如露亦如电啊……如今她的孩儿已经九岁,再不会无故哭泣,她的丈夫则在近几年的闲居生涯中变得愈发沉默,除了必要的应酬,几乎只有在面对为数几个友人时,他才会隐约回到十年前华贵爽朗的状态。然而她知道他的眉间有了细纹,她曾见他拔掉鬓边的白发。那时他们在淇水边住,生计艰难却过得自在。她带他去东都看她的旧居,也曾和他一起徐行天津桥上,望着厚重巍然的端门,往来的马声人声直扬云外,震动桥下依依绿波。
她迎着河上的晨风,大声笑道:“我十一二岁时也曾听人传唱《洛阳女儿行》,那时只当作诗人乃是耄耋老者,才对笔下的洛阳女儿有如此揶揄,却又有如此怜惜。”他笑了一声,道:“忽忽十载已过,尘灰满面,当年作诗的王郎,洛城想已无人识得。此身未老而此心已老,你所言却也不谬。”她掏出袖中的菱花镜递与他:“哪里有尘灰,你尽胡吣。”他宽容地笑了,看向镜子的目光却忽然一凝,手指小心翼翼地比上了鬓角。那是一根白发。
当天晚上他对镜用小镊子把白发拔掉,并仔细检查其余的头发。她看着镜中他严肃的脸,有意缓和气氛:“亏得你平日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我还道你真不在意这些。”他怔忡数息,随即笑道:“阿母尚在,我安敢先老。拔了白发,也是不教她伤心之意。”
她愣了一会,点头道:“你说得是。”过了片刻,她又没头没尾地说:“生男原比生女更好。”女儿总是要归于别家的,到时她就有自己的夫婿和儿女要照看,分不出来什么心思惦念母亲;而生个儿子,她便可以如阿家一样,不须忍受与爱子的分离,即使他娶了妻,仍旧可以长长地、久久地照顾他人生的点滴,像洛城晚春的温暖气息,不动声色地渗入肌理,像淇水的采莲少女踏着暮色归家时的歌声,绵长轻柔,弥漫在山野和田园之间……
然而那是否就是她此心所求?
她没来由地累。她不曾唤过任何人阿母,她不敢认为自己明白那是一种怎样的情感。
“瑶姊……”忽地一个清脆又带点迟疑的声音,在似远似近处响起。
她轻吁了一口气。哪怕在身体越来越沉重,精神越来越疲软的此刻,她还是能够在一息之间,从回忆中的暮春洛城回到初秋的长安。她似乎也变成了阿家那样永远妥帖的人——即使在丈夫面前。
她招呼如梦煮茶,自己则取了一颗鸡舌香,衔在口中,细细地咀嚼,掩住呼吸间的铁锈味:“阿妍来了?你整日劳碌,终于有暇踏入我这俗尘贱地。”
“若你家也是俗尘贱地,那……上一千年,下一千年,这世间再没不俗鄙的人了。”阿妍红了脸笑道,“我听说你阿家回来有几日了。不曾搅扰你罢?”不自觉地摆弄淡蓝短襦的袖子。
“阿家和十三郎携阿琤去荐福寺了,你且宽坐。”
崔瑶发现,她说了王维不在之后,阿妍的身体姿态就放松了些。
这女孩儿明显心不在焉。说了几句话,就呆呆望着窗外,细瓷耳坠微微晃动,在她白皙的脖颈上投下点点阴影——那般娇好,真当得一个“妍”字。她也有十八了罢?可未嫁的女郎,就是要比同龄女子显得年轻。
即使如此,阿妍也是异数。累经摧折,还能保有这一份烂漫的女孩儿,崔瑶几乎从未见过。这种特质,若以两京贵妇的眼光来看,纵有诗书之气调和,也未免有几分卑陋的;但崔瑶不然,她甚至有些微妙的向往,想要坚壁筑室,保护这一份烂漫,她没能拥有过的烂漫。
崔颢虽然爱妹如命,又精细机敏,但看他的眼神,分明待她有情。这女孩儿则显然心属他人,只怕早晚要与崔颢别居。
到底什么样的男子,才能保她一生平安喜乐?
“阿姊,你家院里的文杏,果子落了。”阿妍忽道,“是你喜欢文杏树吗?”
“不是我,是阿家喜欢。阿家爱它长寿。阿琤不爱树,倒是爱树上结的果实。我记得,她四岁时第一次拣了白果,还问我能不能吃。”
阿妍拍手道:“小儿女家,看到什么总是要拿来吃。裴家六哥还说,他小时拣槐树叶来吃,发觉味道不差,还叫仆婢们一起吃。瑶姊想必知道,槐叶虽然常见,未免寒凉,幼儿若无病恙,不宜食用的。仆婢惊惶,连忙禀报裴公。他自谓裴公必要责罚,谁知裴公只道:‘君子处世,贵能有益于物。五龄稚子便有志学神农试百草,来日或可造福黎庶。’他似懂非懂,总之听着像是好话,以为就此免了责骂。不料过了几日,裴公带他从长安走马到蓝田——那时裴公还是长安令——教他将田间的稗草苗禾、蚊虫鸟雀全数认了一遍。蚊虫咬得他满身红肿,他又受了风寒,回家就大病一场。”
她口中讲着裴耀卿带裴皋到田间的事,手上比划,简直比高僧讲变还动听,崔瑶笑个不住,却听她又道:“是以……咳咳,是以有人取笑,他识得的鸟雀鸡鸭,可比他识得的女郎还要多,去插秧施肥,恐怕也要比写诗著文更出色。”
“这笑他的人是你罢!”崔瑶笑道。
女孩儿眨眨眼:“不不,我怎会如此诽谤六哥。裴家六哥可是与了我典客署差事的恩人。”
想到在宣城做刺史的裴耀卿,崔瑶道:“我记得你说过,你喜欢谢朓谢宣城?”
“是啊。”阿妍扑哧一笑,“小谢可是除了裴公与尉迟敬德之外,史上最有名的宣城太守。”
“十三郎也喜欢小谢呢。他说他未第之时,曾经亲手抄录谢朓的诗集,作诗时也着意模仿。”
阿妍怔了怔,才缓缓道:“谢宣城才高如月,王十三兄敬重他的才华,也属自然。”
“如此看来,你倒是和十三郎趣味相似。等他回来,你们两个不妨谈一谈小谢。”崔瑶笑起来。
“不,不必了。我,我和王十三兄没有什么相似的。”
阿妍突兀地拒绝,眉间掠过一丝几不可察的痛苦和压抑。崔瑶一时似有所感,有意无意间将话锋递进一步:“你们都爱小谢,这难道不是相似?”
女孩儿没出声,伸手去拿茶盏,小巧耳珠上的耳坠颤得厉害,半晌方道:“小谢很好。”
病体沉沉,心境反而澄明胜于平日。崔瑶脑中豁然清朗,仿佛有哪一根弦绷紧又松开,再无半分怀疑。
但奇怪的是,她一点也不生气。是因为她快要死了吗?还是因为,这个女孩儿太天真,太明媚,显然还不知倾慕一个人要受怎样的苦楚?这种天真明媚,几乎让她怜惜。
——先来者对后到者的怜惜。
——军士对袍泽的怜惜。
——女子对女子的怜惜。
鸡舌香在口中嚼得久了,便渐渐泛出清苦的味道,和胸肺间的铁锈味混在一处,既苦,又腥,更涩。肺病是一种残忍的病,它不肯彻底毁掉你的外貌,因此你有时尚能心存幻想,但它又要从内向外浸染你,侵蚀你,撺掇你憎恶你的躯体,直到你连自己的呼吸都开始厌弃。
崔瑶的视线落在女孩儿的嘴唇上。女孩儿低着颈,两枚牙齿颤颤地咬了一点点下唇,反而显得唇色越加鲜润。那两枚细碎洁白的齿,令她想起“齿如编贝”的诗句。不,比贝壳美多了。那样好的唇齿间,呵出的气息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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