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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瑶瑶单脚站在病房外面,透过窗户。她看着季之臣跟陆梨交谈的画面。心中涌起一股妒忌。她敲了敲门。经纪人扶着萧瑶瑶坐下轮椅,打开病房门进去。“陆秘书,今天真是谢谢你救了之臣,”萧瑶瑶将饭盒放在病床柜,“我带了食物给你们。”陆梨看了萧瑶瑶,淡淡的说道,“谢谢,今天不管是谁我都会出手救。”所以她不是为了季之臣。萧瑶瑶不信陆梨这话。只觉陆梨是爱着之臣。想到这里,萧瑶瑶只觉得郁闷。特别是当她听到之臣安排了私人飞机,让人先送陆梨回深市养伤。这让萧瑶瑶隐隐有些不安。有时候女人的预感比感情迟钝的男人更加敏感。她不想承认,之臣心里有陆梨。只是他没有意识到而已。没有意识到就好。萧瑶瑶眸中微冷,她绝对不会让陆梨有这个机会。她的手放在肚子上。孩子,只要她有了孩子。陆梨跟萧瑶瑶没有什么好聊的事情,而她带来的饭菜,陆梨也不会吃。她怕被毒死。萧瑶瑶这个绵里藏针的女人,也就季之臣喜欢享受。季之臣难道不知道萧瑶瑶的一些手段吗?他不是蠢货,他知道,但是他选择纵容。因为他跟萧瑶瑶从高中到大学,到后来因为奶奶的反对两人分手了四年。萧瑶瑶是他心底的执念。季之臣因为要处理今天的事,他不能一直在病房里陪着陆梨。“陆梨,有事打电话给我,明天送你回深市,家里有人照顾你。”“我知道了,我想休息了。”陆梨这赶人的话清冷得很。季之臣也没有说什么,他若有所思的看了她一眼,推着萧瑶瑶的轮椅离开了病房。车上,萧瑶瑶抱着季之臣的手臂。“之臣,在想什么呢?”“想公司的事。”季之臣闭目养神,脑子里一闪而过一只手伸过来挡住那只碗的画面。他低沉着声音,“明天陆梨回深市,你也跟着搭着飞机回去,我这边很忙,怕顾不你。”萧瑶瑶柔柔的应道,“好。”她笑容有点苦涩的说道,“之臣,陆梨好像很喜欢你。”“我不喜欢她。”“她救了我,我会回报她,但是不是用感情。”萧瑶瑶搂着他,“我不想再跟你分开了,我们已经分开了四年。”“嗯。”季之臣送萧瑶瑶回到酒店,他就去处理今天的事。**秦志先看了陆梨受伤的诊断病例,然后电话让苏轩江送餐到医院给陆梨,他才去替病人动了手术。傍晚的时候,他秦志从手术室出来,终于有时间去看那个见义勇为的女人!陆梨单手刷着那些胡乱报道的新闻,正在郁闷着。等她见到面无表情的秦志,下意识的心虚。而后又觉得自己干嘛心虚。秦志先看了她的手臂,幸好,没有废掉。他拿走陆梨手中的手机,手指头滑动荧幕,目光扫了她一眼。“总裁跟娇妻。”“感情真好啊,一个俊美,一个娇美。”“啊,真是让人羡慕。”
陆梨,“……”“求您别念了。”秦志微笑,“小梨子,真没想到啊。”陆梨有气无力,“若当时是你,我也会伸手。”她那是下意识的救人动作,而且若季之臣出了事,她弟弟的治疗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她不是因为爱他,然后救他。但是好像没人信。“这些媒体就是喜欢胡乱写。”也许因为陆梨那句若当时是你,我也会伸手,让秦志心里大半的火气消了下去。秦家太子爷从来没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当已婚女子的地下情哥哥,又莫名的吃了一点醋。还剩下一半的气,等着之后找她。“季之臣安排了明天的飞机,送我回深市。”秦志听到这话,勾唇笑了笑,他拿出手机,直接打了电话,“帮我安排今晚飞深市的飞机。”他挂了电话,眸色渐深,“我送你回深市。”陆梨,“……”秦志这边的手术动完,剩下的事,还有两名教授医生处理,他不用在这里。苏轩江知道自己被抛下的时候,他简直要跳脚,“兄弟,你简直不是个人啊!我可是当了两天的外送员,没有苦劳也有攻劳吧?”秦志的手机声音是免提,陆梨也听到了电话那头的男子说的话。她疑惑的了一下,这个声音很像这两天给她送餐的外送员。飞机上,秦志拿来毛毯盖在陆梨腿上,才慢条斯理的回答苏轩江跳脚的话,“你想当电灯泡?”苏轩江默默的挂了电话,决定自己订回深市的飞机票。“秦先生,谢谢。”秦志睨了她,“你可以叫我‘阿志’。”陆梨眨了眨双眸,“你不觉得‘阿志’很土吗?”秦志看着她,不说话。陆梨压力感很强。她想了想,“阿志,你就像我胸口上的一颗痣,很好听,很有意义。”秦志,“…………”他意味深长的目光落在她挺翘的前面,“不错,你胸口是有痣,有两颗。”陆梨,“……”是她脸皮还没有秦先生厚。她手指捏着毛毯,往上拉。“有点冷。”秦志笑了笑,没有嘲笑她。他挑眉说道,“你要不要跟季之臣说一声?明天不用送你回深市的事。”陆梨还真的忘记说这事了。秦志卷起衣袖,露出他那线条流畅的手臂,好心的替陆梨想了一个理由,“理由我已经帮你想好了,你就说,你家的阿志来接你回深市了。”陆梨差点笑出来。她眉眼弯弯的。秦志挑眉,等她打了电话,他薄唇突然咬了她的耳朵。没有很用力咬。“听话。”他压低声音威胁她,牙齿轻咬着她。电话那头的季之臣声音转来,“陆梨?”陆梨轻了一声,耳朵红润,她按照秦志提供的理由,说道,“我家的阿志今晚来接我回深市了。”季之臣下意识的问,“谁?”陆梨的手暂时废掉了一只,不能捂住被咬的耳朵,她快速的说道,“我家的阿志,我挂电话了。”季之臣其实没有听说过这个叫阿志的人。陆梨跟着他这四年,她大部分时间都跟在他身后,偶尔会跟好友出去而已。“可以了,别咬我耳朵了。”这又羞又臊的语句。秦志暗哑的低沉轻笑。“好。”
警中有位前辈告诉我慈不掌兵善不从警。好人当不了警察,因为善良在作奸犯科的人看来,是一种可笑的懦弱。我很不幸,不是一个善良,也不是一个懦弱的人,那些千奇...
▲文案拓跋元失足落水时,草包郡主把他打横抱起,眸光悲怜罢,毁你名节,娶你就是。拓跋元???新婚之夜,拓跋元一觉醒来,双耳失聪,却能听到别人的心声。他发现了很多秘密,比如说爱他爱得死去活来的前未婚妻这个废物已经没有利用价值了。比如他的丫鬟左右不过是个聋子,谁愿意捧着。唯有他的新婚媳妇哎,虽然蠢了点,宠着吧!拓跋元??!这是一个想宠媳妇,却被媳妇宠上天的故事女主苏美爽,男主始终如一,全文架空进度①迷人的花瓶小郡主花瓶草包没人娶,一拳过去让你高攀不起。已完成②悍妇当家,土匪婆婆靠边站土匪婆婆太强横,老娘用银子砸死你。进行时③琴师妻子天天想爬墙丈夫的白月光来纠缠,一顿板子伺候你。④爱他就要填满他的五脏庙没有什么是一顿饭不能解决的,不能就两顿。侯爷真香!⑤衰神也是万人迷女配我是锦鲤。女主我能让你衰。锦鲤女配VS衰神女主⑥本女王威武本女王苏爽美。渣渣们举手高呼女王万岁!▲接档文相公多少钱一斤给个收藏嘛,么么哒。元呦捡了个话本,穿到修真界,还成为里面的妖女,将会死于仙界大佬慕清君之手。元呦很慌。惹不起还躲不起么。她卷了卷包袱,逃了。逃到一半,天雷劈落一只大鸟,奄奄一息。看着很像慕清君的坐骑,元呦吞了吞口水,掏出锅反正它也活不久了嘛。谁知大鸟变成仙界大佬,他面容清冷,眸光却比江水柔和。元呦??!这是要提前动手了么。为什么他的眼神让我毛骨悚然。▲PS我的完结文金大腿要我抱紧他(穿书),欢迎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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