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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素来一走进人群就轻易被淹没的温琰第一次成为大家关注的重点。
诸如此类的冷嘲热讽,骆驿不绝的传到温琰耳边。
“就她这样的出身,也配跟伍明纬告白。真是的,知不知道伍明纬家里什么情况啊。”
温琰看着老太太手里织了一半的毛线手套,觉得她的毛线可比十八岁的温琰织得好多了,针脚那么整齐。
怪不得,温琰的手套送出去,落得被全校嘲笑的下场。
她用最丑最便宜的手套送给当时朝励高中最狂最懒拽的矜贵二世祖。
她为什么会那么蠢。他肯定会拒绝。
后来伍明纬在温琰最好的朋友靳淙的胁迫下,勉强将那双手套收下了,勉强在一个南市下雨的圣诞节戴了一次到学校里来,为了履行跟靳淙的赌约。
温琰觉得,靳淙是泼辣又明艳的女孩子,伍明纬喜欢她这样的,有劲儿,能满足男生的征服欲,想跟她搞点暧昧,才会勉强戴着温琰织的手套到学校里来一次。
然后,那一次之后,温琰就再也没有看到伍明纬戴那双她花了三个月时间,聚精会神又提心吊胆的一针一线给他织的手套了。
也许早就被他扔了吧。
他那样的人,想要什么东西没有,针线蹩脚得错漏百出的毛线手套,他肯定不要了。
记得温琰三年前跟他分手的时候,在电话里问起他放在她那里的东西要怎么处理。
他嗓音懒倦又散漫:“都不要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于是温琰哭着把那些涵括了他们过去的东西全部扔了。
温琰想起那日穿他的外套回宿舍,他也说那件价值四五千的外套不要了。
反正纬爷的钱多的是,家里直升飞机都好几架,还稀罕一件被前女友穿过的外套呢。
事后,温琰仔细品一下,也许那晚送她回来,随口便让她将他这件外套丢掉的伍明纬想表达一个意思:
就是让温琰稍后别拿归还这个外套,来当他们再度恢复联系的借口。
他身边来往的女人多得不得了,那晚在夜店包厢里,温琰就亲见他身边围着两个艳女,娇媚多姿的伺候着他喝酒。
温琰猜测,自回北城来,他应该天天都有这种风月局参加。
温琰也想起,就算去到云城的边境小城,也还有一个甜美可爱的田妮娇对他无微不至的陪在他身边。
“琰谈,这衣服怎么还潮的,再拿出去晒晒好了。”
温琰出神的想着这些,吴盈云忽然问她,“你那件没干的男士外套要往阳台上晒吗。”
那件外套是从医院宿舍里拿过来的,还没干,温琰就没往行李箱里塞,随手挂在衣架上拎过来了。
现在搬家的东西收拾得差不多了,吴盈云想起来了,要帮忙把它晒出去。
温琰口气沮丧的说:“扔了吧。借给我的人说不要了。”
吴盈云叫起来:“别啊,多贵的牌子啊。而且既然要扔,你事先还洗干净它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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