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笙歌立刻如临大敌,伸出手捂住了凌珞的嘴,一脸恐惧之色,低声道:“三小姐,你怎么可以直呼祁王殿下的名讳呢,他可是当今七皇子,整个西玖国屈指可数的天才人物,你这是大不敬啊!若是被心存歹念的人听了去,咱们可要玩完了!”凌珞用力拨开笙歌的手,脸上划过不耐之色,冷冷道:“笙歌,你太大惊小怪了。不过是直呼名子而已,他爹娘给他生出来,给他起名字,不就是为了给人叫的么。”“可是……”笙歌跺脚。“笙歌,我们出去逛街吧,别说扫兴的话。”轩辕煜微微皱了皱眉,打断这个丫头,“什么辰墨轩,什么祁王殿下,他既然不重视我珞儿,我珞儿也大可不必尊敬他。”凌珞有些诧异地转过头,看着这个唇角始终勾着三分笑意的男人,他怎么总能一眼看透自己的心思,这种感觉太诡异了。轩辕煜被她盯得有些发毛:“你为什么用这种眼神看我?”凌珞撇了撇嘴,歪头:“没什么啊,就看看。”轩辕煜伸出手,摸了摸脸,心里打鼓,表情有些不大自然。“愣什么愣,跟我逛街去吧。”凌珞伸出一只手,一边一下敲了敲两人的额头。三个人相伴走出了大将军府,似乎是侧夫人于氏的命令还没有下达到门卫这里,所以凌珞轻而易举地出门了。迈出大门,一路向东,走了不远,就是繁华热闹的迎阳街夜市。凌珞的心情很好,从这个小摊儿逛到另一个小摊儿,尤其是那种摆着稀奇古怪玩意儿的地方,总是能够特别的吸引她。最终,她在一个摊子面前停下,摆放在她面前的,大致上都是一些低级的染血的魔兽晶核,几块黑乎乎的铁片,还有几样不甚打眼的首饰。其中有一样,就是一枚兽骨雕刻而成的簪子,凌珞的手刚刚接触那枚样式古朴的骨簪,就感觉一阵霸道而纯净的火元之气迅速地蹿入了身体。这种感觉是如此的强烈,以至于凌珞的整个灵魂都为之一震,身体深处似乎有什么东西在疯狂地叫嚣着,想要冲破某种牢笼,破体而出。“老板,这枚骨簪多少钱?”凌珞缩回手,那股狂猛霸道的火元气息,又在顷刻间消失了。老板是一个老叟,他蹲在角落里,全身上下都用黑布包裹着,他从袍子里伸出苍老如树根的两根手指,沙哑着声音道:“二百两。”“二百两?”凌珞大惊失色,“你这是在抢劫呢?”她这具身体,在凌家一个月的月俸才二两银子,如今积攒下来的私房钱也不过二十两,二百两之于她,实在太过遥远。“这是上古失落的龙骨所雕成的簪子。”老叟缓缓地抬起头,黑色的袍子下,露出一双有些慑人的眼睛,“二百两给你,算是天大的优惠了。”凌珞一愣,竟然是上古失落的龙骨所化,在一千年前,天元大陆上是有一条威名赫赫的火神龙的,它是上古灵兽,凶兽混沌的天然克星。:()药门妖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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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当高门找回我后已开点击专栏可见文案陆家从小失踪的女儿找回来了!她被人贩子拐走十几年,这辈子算毁了!陆家夫妻见到第一面,就觉得女儿不太对,他们不求人有出息,只希望对方快乐。陆挽活得像个杂草,硬核当了十七岁男孩,连着户口本上都是属性男。突然一天,她成了流落街头的富家千金?陆挽觉得很好,她只想做个普通的姑娘。好好学习,岁月静好,不打架,不骂人。科学家老爸女儿你放心,成绩差不要紧陆挽我从小靠着读书赚钱,拿奖学金苟命。顶流大哥卧槽这是我妹妹,头发比我还短?陆挽原来同学杂志上的小白脸是我大哥,我还没有嫌弃你呢。以前的小弟老大你为了躲我们居然穿女装?卧槽胸肌练的比以前还大陆挽一段时间后,心怀怜悯和愧疚的家人,和等着看山鸡飞到豪门闹笑话的人,都觉得情况很不对。家人终于找到了女扮男装十七年的我,并认为我是小可怜(不是)沙雕团宠打脸爽文下一本当高门找回我后林溪十四岁女扮男装代父从军,马革裹尸的过了几年,从士兵做到先锋。突然有天仗打完了,她也被亲生父母找了回去。成为了高门多年前走丢的嫡女,只是重伤后失去记忆。—林溪下意识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终于能坐下来好好吃饭。她未能如愿,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冷眼相对,宅门内挑衅不断。这可是京城最气派的酒楼,乡下丫头没见过这么精致的吃食吧?她不评价吃食,只觉得这边地势最高,设两个弓箭手便能控制整条街,甚好。天啦,你女红这么差!?女红,红色,她想到了人血。陆焰上前线督军,意外被刺客捅成重伤。恰逢王上病重,战事叫停,众王子开始夺位大战。陆焰权衡利弊后,装成使差远走郑国,养伤暂避风头。他决心找出刺客,谁能想到英姿飒飒的刺客变成了女人?还忘记了自己是谁?后来,陆焰韬光养晦几年回去,从一众兄弟里杀出血路。新王登基三年,吞并周边两国,设新郡,并修书一封给郑王。郑王哆嗦打开,见上面写孤有一计能保两国十年不交战,让英国公嫡女做孤王后,否则孤定三月破尔都城,再抢英国公嫡女当我王后,尔必死。郑王???...
表面娇软萌妹实际武力爆棚vs表面清冷大佬实际暴躁逗比失忆的欢颜对于突然被拉进游戏这件事,表示问题不大。害怕?不存在的。蠢蠢欲动的冒险细胞让她很兴奋。恶念游戏危险重重,不断放大负面情绪。小巷子里回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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