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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西下,战场上堆满了蝗虫尸体,这一场大战打了一整天。此时,流民正在用扫帚扫起虫尸,其中混合着一些体型比较大的变异蝗虫,要单独挑出来。经过这些天的经验,大家都知道,变异蝗虫的尸体价值极高,除了味道更好之外,还能强身健体,增长气力。灭蝗队这次收获的变异蝗虫至少有一百多只。这一战过后,大青乡的蝗虫灾害已经被全部消灭。收获巨大的同时,灭蝗队也死了一百多人,逃了三百多人,现在仅剩七百余人,还人人带伤。手下三个武秀才,死了一个,另两个也受了不轻不重的伤,身上被划出了很多道口子,血肉外翻。此刻,二狗子手里拿着那只大蝗虫王的尸体。两只大鹅脑袋挨在他身边,看着他手里的虫王尸体垂涎欲滴。但做为大鹅,自有他们的骄傲,绝不能向二狗子献媚乞讨,更不可能像狗一样摇尾巴,他们就这样眼巴巴地干看着。这只虫王体长一尺多,一对后足如同锯齿,锋利狰狞,应该就是这玩意撞断了他的百斤重剑。他的剑以百炼铜精为主材料,品质远远胜过普通刀剑,被蝗虫王一击就断了。蝗虫王被剖开的肚子里全都是金黄色的卵,看这样子就很好吃。二狗子的神识从其体内感应到一股强大能量,应该已经化为传说中的蝗妖。“你们想吃?”两只鹅听到主人询问,连忙昂起高贵的头颅点了一下。“过几天再给你们吃吧,我是为了你们好。”二狗子说着,就已经把蝗虫尸体收起。两只鹅这段时间跟着他立下大功,今天一战更是搞得伤痕累累,身上毛都秃了。给他们吃自然没问题,不过这么好的东西,起码要收进葫芦里,使其品质再提升一些再吃。两只鹅没明白主人的意思,昂头挺胸,把头扭到一边,那意思是,我们根就不稀罕吃。“张队长,这次一共收获了156只变异蝗虫,应该怎么分?”赵秀才看着那一大堆蝗虫尸体,向二狗子问道。他们几个早就尝出味来了,这种蝗虫除了美味,还蕴含一些特殊能量,能增长气力,壮大体内真气,对武者有大帮助。“还是按照老样子,变异大蝗虫平均分成七份,每人一份,剩下的给灭蝗队当口粮。”以前每次战斗,二狗子都把大蝗虫分成七份,他们五个人,还有两只鹅各占一份。至于鹅为什么也能分走两份,他们几个倒是没有任何怨言。因为大家都看在眼里,两只鹅出的力,比任何人都要多。“孙秀才已经死了,他还要分吗?”“当然要分,任何人战死,都不应该克扣他的东西。”二狗子理所应当地说道。他从小只会砍柴喂猪,在遇到李半仙之前,从来没人教过他为人处事方面的知识。自从进入正武堂藏书室,他就像发现一片新天地,能从书上学到很多以前从来没人教过他的东西。他这些时间读了很多兵书,书上说带兵打仗,最重要的是赏与罚。有功者,哪怕是最卑微的人,也要赏。有过者,哪怕是位高权重者,也必须罚。这样做才能维护威信,令行禁止。他以前什么都不懂,也从来没有带领大部队战斗的经验,自然只能老老实实照搬书上的内容来执行。几天下来,感觉书上说的没错,至少没出什么大乱子。赵秀才,钱秀才以及捕快虽然贪图孙秀才的那一份,但二狗子这么分,他们也没什么好说的。这样做虽然占不到额外的便宜,但至少能保证自己不会吃亏。当夜,灭蝗队原地庆功,所有人饱餐一顿。此战过后,他们这一支灭蝗队的任务就已经完成了。这些流民跟着二狗子战斗了几天,从饿得东倒西歪,到现在每顿都能吃饱,都尝到了甜头。大家还是很期待,能跟着队伍继续灭蝗。二狗子留下口粮,让灭蝗队留在大青乡等待命令,他们几个人则要回县衙复命。何去何从,自有县太爷决断。回去的路上,途经其他乡村,发现蝗虫群依然很多,并没有得到抑制。那些流浪的村民。被官兵遣返回来之后,待在家里也不再外出种地了。现在种地已经没有任何意义,年初拼命挑水浇地,勉强种活的那些庄稼,都已经被蝗虫吃光了。挖点树皮草根,抓几只落单的蝗虫,每天有荤有素,生活倒也能过得下去。当他们途经一个叫做兴旺乡的地方时,正好遇见一支灭蝗队在战斗。现场战斗场面极为激烈,已经呈一面倒的趋势。蝗虫群振动翅膀,发出一片刷刷的声音,灭蝗队被追得四散奔逃,发出一阵阵惨嚎。一名武秀才实力颇为不俗,施展轻功,身形灵动矫健,奋跑中不停变换方向,显得极为丝滑自然。,!然而,紧紧追在他身后的一大群蝗虫,速度也丝毫不慢。“救命!”这位武秀才看到二狗子一行人,连忙大声呼救。二狗子对这人有些印象,当日在县衙大厅里,他属于最活跃的那一批人,特别能说,所以印象比较深。两只大鹅见到蝗虫群,都不需要二狗子吩咐,就已经冲进虫群。翅膀在天空一阵挥洒,将蝗虫如雨点般扫落下来。这两只大鹅最近每天都能吃到十来只变异蝗虫,实力增长特别快。现在比起留在山上的那些大鹅,强了很多。二狗子还没来得及出手,追在武秀才身后的那一群蝗虫,已经被两只大鹅扑灭了。然后继续扑击其他蝗虫。这名大难不死的武秀才回过神来,才发现,刚才咬得他们哭爹喊娘的蝗虫群,已经被两只鹅消灭了。战斗结束后,大鹅用嘴叼起地上那些变异蝗虫,却并不急着吃下,而是送到二狗子身前。二狗子接过这些变异蝗虫,从包袱里另外掏了十几只变异蝗虫,分给两只鹅吃。“多谢了!”得救的武秀才仍然心有余悸,向二狗子拱手道谢。“请问兄台高姓大名?”他有点后悔,结识了那么多朋友,怎么就没早点结识这一位。“我姓张,这几位是赵秀才,钱秀才,想必你们早就认识了。”几个人在这里简单地聊了一会。原来他们分到兴旺乡的扫蝗队运气不好,才来的第一天,招募的流民就死的死,逃的逃,只剩下几十人。后来又持续招人,又持续的伤亡逃跑。没几天时间,他们又遇到一只规模特别大的蝗虫群,同队的武秀才也死了两个。因为他们扫蝗队经常死人,现在招人都不好招了。那些流民只想混饭吃,可没想过帮他送命。当他听说二狗子他们已经完成任务,准备去县衙复命,流露出既惊讶又羡慕的神色,只能叹息自己命不好。二狗子回到县城外的时候,才发现这里又聚集了大量流民,数量比上次还多。有些是安昌县本地的,有些是从外地流浪过来的,根本就禁绝不了。城门口施粥的摊子已经撤掉了,有守卫持刀挡在城门口,禁止流民进城。四人进入县衙,县太爷听说他们已经消灭了大青乡的蝗虫,很是惊讶,亲自接见了他们四个人。“老夫一共派出去20支灭蝗队,只有你们这一支率先消灭蝗群。”“你们做得很好!老夫要重重奖赏你们,希望你们能再接再厉,立下更多功勋,将来老夫一并为你们请功。”县太爷心情很好,奖励了二狗子10粒培元固本丸,赵秀才等人则每人奖励5粒。并且给他们这一支灭蝗队的口粮,也从每天两斗,提升到四斗。然后命令他们继续率队从大青乡出发,帮助灭杀其他乡镇的蝗虫。二狗子从县衙出来之后,就去了司马义的回春堂。今天回春堂里倒是很冷清,司马义坐在柜台后面,神色憔悴。年纪轻轻,头上的白头发又增加了很多。“你也是逃回来的?”司马义看到二狗子出现,有点惊讶。“什么逃回来?我是回来向县太爷复命的。”这话没头没脑的,让二狗子也听得一头雾水。“复命?”司马义也是一头雾水。两人鸡同鸭讲,相互沟通了很久,才明白对方想表达的意思。通过司马义口中得知,前段时间派出去的20支灭蝗队,好几支队伍都散了。余下的也是在苦苦支撑,打得很艰苦。或者是躲起来混日子,根本就不敢去招惹那些规模大的虫群。其中有一部分家境不错的武秀才,干脆逃回了县城,不干了。所以司马义看到二狗子回来,就下意识以为他也是逃回来的。二狗子想起自己最后一战的情况,大部分队伍确实无法抵挡。“不过除了你之外,另外也还有几支队伍,表现得很出色。”“不过这几支队伍,都有县城的几个大家族在背后支持的。”“这里面就包括我堂兄司马洪率领的队伍,家族全力支持,要人给人,要粮给粮,重在培养家族弟子。”二狗子又向司马义问起县城这边的情况。原来,上次他们把大量流民招入灭蝗队带走之后,官兵把城外所有流民遣返原籍。但灭蝗队战斗不利,没几天又有大量流民逃了回来。县衙为了逼这些流民去参加灭蝗队战斗,连司马义施粥的摊位也不让摆了。流民饿急了,自然就愿意去捕杀蝗虫了。顺便再中饱私囊,将朝廷拨付的赈灾粮,各大家族上下其手,瓜分了十之七八。司马义说到这里脸有点红,因为他们司马家族也参与了。他上回好说歹说,才从大伯那里要来一些粮食用于施粥,然后又被县衙禁止了。,!现在整个县城看起来没有粮食可吃,实则很多大家族中,都囤积了好几年都吃不完的粮食。大家都很默契地,每次只卖出一点点粮食,把粮价炒得很高,以捞取更大的利益。听到这些内幕,二狗子没觉得奇怪,三岔子镇的富商一直都是这么做的,他早就见怪不怪。跟司马义告辞后,他又去了趟黑市。他订购的那一粒解毒丹终于到货了。不过,因为现在血魄丹价格下跌得厉害,他原本准备的那五粒血魄丹,已经换不到一粒解毒丹了。只能又补了100两百炼银精的差价,才拿到解毒丹。解毒丹通体碧绿色,看起来就像翡翠一样,圆润光泽。闻了一下,有一股草木的芳香。不知是什么味道,不过他的体内的尸毒都已经解除,暂时是用不上了。最好是这辈子都用不上。将解毒丹收进怀里。看了一下鸿福堂里一排排的药柜。“这里还有没有其他什么丹药?”“你倒是运气好,鸿福堂确实又得到了一粒丹药。”掌柜闻言,微微一笑,很得意地说道。“你大概也听说过,前段时间郡府那边奖励下来一粒药,但是呢,被县太爷的小妾弄丢了。那个丢了丹药的倒霉鬼,只能用这粒丹药从县太爷手里换了两座荒山。”二狗听掌柜讲起这个似曾相识的故事,很想告诉他,那个倒霉鬼就是自己。“是不是这粒丹药又被找到了?”“没错,前两天扫地的时候,在家里找到了,你说巧不巧?”“嘿嘿嘿……”掌柜说起这桩故事,似乎也极为得意。二狗子只是老实,又不傻,自然知道这里面怎么回事。“那这粒丹药卖什么价?”如果价格不是太贵,他还是想把这粒丹药买回来。“这么珍贵的丹药,很多人都盯上了,肯定不能直接出售。”“五天后,将在我们鸿福楼拍卖,价高者得。”“如果有兴趣,可以5天后来参与竞拍。”“好的。”二狗子闷头走出鸿福楼,心情不知道应该高开心,或者还是苦恼。终于又有机会,买回自己那粒丹药了。为了能在五天后出得起价钱,他在黑市里卖了一麻袋红枣,得银2600两。卖了五斗用猫牙米假冒的月牙灵米,得银5000两。卖了一批培元固本丸,得银1000两。还卖了一些变异蝗虫尸体,得银2000两……:()凡人仙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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