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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丁香花(第1页)

一条宽阔的主道上。一个看似二十四五,又好似三十来岁的青年,背负一柄战刀缓步行走。不过比较引人注目的,还是他背后的那一个鼓囊囊的包裹。面对着来往人群的目光,青年摸着自己满脸的络腮胡,多少有些不自然。半个月没刮胡子,自己现在看着至少三十岁吧?方寒心中略感满意。被黑钧前辈二人一眼看穿自己的出身来历以后,方寒就在想该如何做出改变。他这一脸络腮胡,也算是一种天然的保护色。谁能想到这个看着至少三十岁的青年,会是那个以一己之力对抗两千妖族的少年天骄。为了让自己游侠的身份,进一步得到“落实”,他背后还有鼓鼓囊囊的一包凶兽材料。从无人区走来,已经十余天。青峰兵部的地界,要比青云兵部更广阔一些。他一路遇到过四五座兵部,竟然都不弱于青石部。要知道青石部在他离开时,几乎要跻身中位血部的行列。不过他并没有一个个血部去拜访,他的目标是青峰兵部。时间还比较充裕,既然走了出来,见识见识其他兵部的盛况,也是应该的。所以他才接连走了十余天,方才来到这条主路。主路上,武者们都是行色匆匆。如他这样独行的“游侠”,同样也不少。又半日,未时将过之际。一座庞然大物,终于出现在他眼中。青云兵部在方寒眼中已经是庞然大物,青峰兵部的气势,至少要比前者强盛成。各色石楼耸立,甚至其中还有不少木楼!在方寒的记忆里,华夏古代的建筑,多数都以木楼为主。在大荒世界,他却是首次遇到。走入部落时,例行战士自身战气(气血)后,就被迅速放行。对于外来游侠的包容度,青峰兵部显然更高。甚至都没有人询问他这个陌生面孔,究竟来自何处。略微打探了一下,方寒便找到了青峰兵部的材料兑换处。一大包材料,以凶兽爪、牙为主,也有一些珍稀的毒囊类材料。“这位少……大侠,不知道您是想直接在我们这换取其他材料,还是想要兑换成灵晶?”接待员盯着方寒看了一会儿,最终还是叫了他一声“大侠”。“灵晶。”他可不想要什么材料,灵晶是最好的选择。灵晶其实便是一些类似灵石碎片的东西。不过它们并不能如灵石一般,被武者吸收炼化。它们的存在就跟“零钱”一般,十颗灵晶便能兑换一颗灵石。方寒那一大包材料,一共也就兑换了七颗灵晶而已。灵石,那是任何人都能使用、得到的。灵晶,历来都只掌握在一域最强部落之中。就好比在南域诸多兵部,唯有镇南兵部,才有资格制造灵晶。若是有其他部落擅自生产灵晶,一经发现将会遭受镇南兵部的制裁。灵石的存在,对于整个人族武者而言,都是一件利大于弊的事情。所以在这方面的管控,无论是在哪一域,都是严格无比,且重要无比的事情。至于灵晶的生产办法,石毅没跟他提过,多半也是一项绝密。灵晶多少,他也没怎么在意。走出材料交换处之后,方寒心中才有了不少的期待。走在青峰兵部之中,方寒已经听闻了不少关于“南域武斗会”、“青峰双杰”等字眼。看来随着时间的推进,距离南域诸兵部武斗会的日子越来越近,大家的关注度也是越来越高。青峰兵部麾下各血部天才,近期会齐聚于兵部之中。青峰兵部的出战人选,将会在这场切磋比斗之中选出。光是这一点,就不是青云兵部比得上的。青云兵部的参赛者,历来都是兵部之中直接选出。就连方寒,也是因为取代了重伤的张焰,才得到出战的机会。“嗯?”突然有一道身影,从方寒身后快速冲来,就在二人即将撞上的瞬间,他如同背后长眼一般,横移一步躲开了对方。这是一个很年轻的家伙,看着也就不到二十岁的模样。他跟方寒擦身而过,对方略微歉意一笑,就要快步奔去。此人的身材并不高大,最多不足七尺,身形却是极快。如果没有人阻拦,最多个呼吸的时间,就会消失在方寒的视野之中。就在这个年轻人准备身法施展的瞬间,一只大手准确地搭在了他的肩头。“慢着。”一道清朗的声音传来,这一搭本该准确地搭在年轻人肩头。可他却如同一条滑溜的泥鳅一般,身子一矮便滑了出去。年轻人回头,冲着这个满脸络腮胡的家伙一笑。脚下踩着一种奇怪的脚步,极速融入人群。方寒皱眉,他没想到自己来到这个尚武的世界,而且还是民风这般淳朴的大荒世界。竟然还能遇到扒手。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他丢东西了!至于他为什么不追?以他八方雷动现在的进境,追上这个年轻人,不过一个眨眼的功夫。他之所以没追,是因为他确定,那个年轻人肯定会回来找他。方寒手一翻,一个极为秀气的钱袋,出现在他手中。此钱袋不像男人用的东西,但是方寒也没觉得奇怪。比较他用的那只,比这一只更……秀气。刚刚好像听说那什么青峰双杰,在部落西南的演武场,举办一个什么切磋会。正好他也想去看看。……就在方寒跟那个年轻人擦肩而过的那条街背后,一道娇小的身影,正一脸笑意地靠在墙角。准备盘算今天的收益。刚刚那个呆瓜,身手还真的不错。就是人傻了一点。那么多材料,至少能卖十三到十四颗灵晶。可惜啊,却被那些黑心商坑了至少一半。拿出手中的钱袋,年轻人瞬间皱起眉头。怎么比自己的还秀气!只见他手中的钱袋,通体淡红色,而且其表面还纹了一朵花。竟然是丁香花。一想到他那一脸络腮胡,年轻人不自觉地打了一个冷颤。将那七颗灵晶倒了出来,他顺手就将这个钱袋扔在了墙角。“可惜啊,这种呆瓜太少。”年轻人将手伸向自己怀中,他也太讲道义了。他生平有两不“取”。老弱的不取,凶狠的不取。刚刚那个傻瓜一样的家伙,他肯定是不会放过的。就在他想着,接下来该去哪里蹲点的时候,他整个人突然愣住了。自己的钱袋呢?年轻人左摸右摸,都没在自己怀中摸到钱袋子。作为此道达人,他行走江湖三年,从未失过手,更别提自己的钱袋子,竟然被别人摸了去。要是老家伙还活着,知道自己的钱袋子被别人摸了去,估摸着得再被气死一遍。是谁?年轻人蹙眉,而后突然想起,自己在得手之后,被人拍了一下肩膀。难不成,那个呆瓜一样的家伙,身手与感知比自己更胜一筹?年轻人捡起墙角的钱袋,虽然他略微有些嫌弃,不过还是先将就着用一用。对了,他刚刚去的方向,好像是另外两个呆瓜,搞什么切磋比试的方向。游侠就是游侠,天生:()禁忌人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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