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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找人主动献身,自己出去觅食其实也是一个办法。
不过,以量补质现如今对文烛珏已经没有作用,他需要的是精血主人对大道的感悟,因此,选择范围其实十分狭窄。
而有数的大能,几乎没有落单独居的情况,他要么去妖庭找,要么去巫族看,哪一边都有被围攻的风险。
作为一只蚊子,上辈子不讨喜很正常,在洪荒也要偷偷摸摸,委实让文烛珏郁闷,莫非要他在洪荒开一个献血平台?
罢了,那还不如在洪荒推广毛血旺,说不定有那等嘴馋的,真给自己来一刀尝尝滋味。
文烛珏一面想着修为速成法,一面也抽出时间来教导蓝角。
此次把蓝角带回,相当于对方坚定选择了自己,那么,文烛珏就不能再如以往那般放羊,不管他能在洪荒多久,都要担起责任来。
坐骑也是门人呢。
蓝角跟脚不算太差,但洪荒如今缺乏系统的修炼方法,各族也是盲人摸象,除非偶遇大能开坛讲道,不然通通自学。
这样的自学其实也有好处,比起一本功法照着修炼、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结果,无论是灵活性,还是运用能力都高出一大截。
唯一的缺陷就是慢。
相当慢。
数千年过去,蓝角才从初遇时的地仙提高到了天仙层次,文烛珏怀疑完全是吃出来的。
要是搁后世,天仙也能被称一句上仙,不遇灾劫的话,不死不灭。
然而,现在的洪荒,天仙只能算妖庭小兵,勉强算是大军里面的中坚。
文烛珏不要求蓝角修得大罗,但是金仙是必须的,这样在洪荒才有自保之力。
“老祖宗都只有金仙,我行吗?”
蓝角刨了两下蹄子,要说他在修炼上懈怠完全是冤枉他了,只不过他也不知道该如何努力。
努力吃草?
对于先天种族来说,吸收灵气是本能,可除了这个本能,其他就只能自己摸索。
如果蓝角一直在族中,还可以参考老祖宗的经验,但他早早离开,只能自己打拼。
文烛珏摸了一把他刚长好不久的皮毛:“别担心,有我在,金仙绝对没问题。”
他一脸郑重:“首先,我们要给你的功法取一个狂炫酷霸拽的名字,喊出去才能力压群雄。”
蓝角:“……”
名字什么的自然是玩笑,功法也不存在,不过,文烛珏确实打算给蓝角编一套功法出来。
蓝角没有天仙到金仙的晋升经验,文烛珏也没有,他需要补足这部分的基础,身边正好又有蓝角这个试验品,何乐而不为呢?
咳咳,他绝对是抱着真正的好意教蓝角的,教学相长嘛,很多地方,文烛珏跨过去了,但如何跨过的,要他说,他完全说不清楚,这时候,一边教学生一边理清思路就是一个好办法。
况且,洪荒种族普遍耐折腾,偶有差错,他也完全能调整过来。
倒霉的蓝角遇到了不靠谱的老师,踏上了一段让他记忆深刻的旅程。
……
“打听到了那人的踪迹吗?”
一座古朴威严的大殿中,屹立着顶天立地的巨人雕像,巨人手持神斧,脚踏莲花,做呐喊状,明明非生,却仿佛能听到贯彻古今的喊声。
雕像下方,长着翅膀的大肉团在半空晃悠,刚才,正是他问出那句话。
对面,九手蛇尾的后土摇了摇头:“只知道到他上次出现是在五庄观,吸走冥河的业火红莲,跟脚身份一切不知。”
帝江脸一皱,因为没有眉毛,看起来就像失了水的肉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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