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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往与证人见面的途中,林冬接到杜海威的电话,被告知两名死者颈部刀口所插的白玫瑰,品种不同:归曼彤案里的那株是进口的“梦迪尔”,花杆明显粗大于国产品类的白玫瑰,且花型似裙摆,是最显眼的特征;李文尔案里的那株是“芬德拉”,因花期短,价格便宜,常用于鲜切花或餐点摆盘之途。
正想将消息同步给秧客麟,让他按品类来筛选销售网店,林冬忽然顿住手指,转而将电话打给了罗家楠。
“啊?找我妈?”罗家楠听到林冬的请求先是一愣,语气略显不悦,“查案子扯上她干嘛?”
林冬将杜海威的结论告知,随后解释说,九年前白玫瑰在花卉市场上不算主流,因着国人拜祭死者的习惯都是送白色或者黄色的菊花,且参加葬礼时胸前佩戴的纸花也是白色的,所以大部分人忌讳给活人送白花。到了最近几年,随着九零后的成长,那些老规矩老忌讳不再成为阻碍,象征纯洁的白玫瑰才在鲜花零售领域占有了一定的市场份额。
以前能见到白玫瑰的地方大多是在高端酒店,有些酒店会每日更新客房内的鲜花。因“梦迪尔”价格昂贵,那么九年前它最有可能出现的地方,五星级酒店应该算一处。就林冬所知,罗家楠的母亲刘敏娇曾在华侨酒店做外宾服务工作,对酒店的鲜花采购流程应该有所了解,也许能对案件的侦破提供些思路。
他这么一解释,罗家楠也不好推辞,应下请求,说会打电话问问老妈,毕竟是三十多年前的工作内容了,难说现在流程改没改。同时他诚心诚意的夸赞了一下林冬的敏锐思路,说他们走访花店走的鞋都快磨穿了,能将排查范围缩小到星级酒店简直再好不过。
唐喆学对林冬异于常人的脑回路习以为常,不过每次还是难免好奇对方的灵感火花来源,遂问了一句。林冬说是想起以前妈妈带他去拜祭哥哥的时候,总会买一株白玫瑰,因为妈妈不相信林阳已经死了,不肯用大家常用的菊花。而九十年代的时候,白玫瑰非常难买,市面上几乎见不到,妈妈只能拜托在农林大学工作的同学给找。农林大学有自己的试验田,常年种植多种进口花卉,那时的外资酒店就会从他们那采购鲜花。
有些时候,侦查员的侦破灵感来源于生活中的经历,包括他们能从人堆里一眼认出罪犯的本事,也是靠大量知识和实际经验的积累。唐喆学想起之前跟老爹在外面吃饭时遇到的一件事,那天他过生日,难得唐奎不值班不备勤,一家人和和美美的围坐在餐厅包厢里为他庆祝。中途唐奎出去上了趟卫生间,回来这屁股上跟长了钉子似的,隔几分钟就得出趟包间。
当时林静雯一看老公这副德行,便知他职业病犯了,低声叮嘱对方今儿是儿子过生日,老太太也在,别当着家里人的面抓人。唐奎明面上应下,可还是隔一会就出一趟包间,最后一次出去,过了不到十五分钟,包间窗外响起了“哔哔哔哔”的警笛声。唐喆学隔窗一看,好家伙,史玉光他们拎着枪就冲进来了,随后大厅里嘈杂一片,过了一会押出个鼻青脸肿的男人。
再见着老爹已经是第二天晚上的事儿了,不出所料,他爸他妈又大吵了一架。林静雯埋怨唐奎不知轻重,就算是抓毒贩,难道不能等家里人都撤了再说?对方有没有武器一概不知,真开了火,子弹不长眼,伤了家里人他他妈找谁抱屈去!
唐奎的解释是,那人不是餐厅的工作人员,只是顾客,不及时抓捕很有可能会消失不见。反正俩人谁都有理,唐喆学听到后面只能关上房门戴上耳机,把父母的争吵隔绝于大脑之外。当时没想着问他爸到底怎么回事,问了他爸也肯定不能说。后来他去派出所工作了,有一天爷俩喝酒,他想起来这事儿,问老爹当时是怎么认出那人是个毒贩。
彼时的唐奎没拿他当儿子,而是当成后辈来教导,听唐喆学有兴趣学习,自是乐于分享:那天去卫生间时,他穿过大厅,听见那人管服务员要“帽子”,感觉有些奇怪,就跟旁边假装抽烟,实则是守着听情况;服务员也纳闷什么是“帽子”,问了半天,才闹明白是要浇面的菜码;这一下就触动了唐奎的职业神经,他干缉毒的时候去过云南某处毒品泛滥的地方,在外面吃饭的时候,听过当地人管面码叫“帽子”;同时此人的口音也是云贵腔,于是他多留了个心眼,第二次出屋的时候故意走到对方身后,假装躲避服务员餐盘的蹭了一下那人的肩膀;那人被撞后的第一反应是将手撤向后腰,这动作落在唐奎眼里,便是习惯性的摸枪动作。
正经人谁没事儿摸枪啊?当时他判断这人十有八九是个毒贩。为了进一步印证自己的猜测,他故作抱歉状,掏烟分与对方表达歉意。可对方没接,于是他更加肯定了自己的推测。不是所有的毒贩都不沾自己卖的东西,但在他的印象里,有很多毒贩对于他人递来的烟是非常警觉的,因为在他们那地界,烟里不定搀了什么玩意,警惕性强的毒贩是从来不抽别人递的烟的。这人手边就放着一盒烟,说明他不是不抽烟的人。
再后面的反复出屋,是为了确认对方是否还在,同时通知史玉光带队过来抓人。事实证明他的判断一点都没错,在那人的暂住地里,搜查出了一公斤重的海洛因和上千颗麻古。惹得局里缉毒的同僚直弯酸他,说他都离开缉毒了,还抢他们生意。
类似的情况在唐喆学日后的警队生涯中也遇见过不少,有他自己从人堆里揪出逃犯的,也有同事们的战绩。总而言之一句话,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想吃牢饭,那就得恪守法律,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与归曼彤的朋友在一家咖啡厅里见上面,林冬开门见山的指出,归曼彤当时存在违规经营的情况,而这一点,警方在调查的时候,被询问过的所有证人都无人提及。对方当即就愣住了,纠结半天,承认了林冬的质询。她不光是归曼彤的朋友,也是店面的合伙人,但几乎不管店里的生意。她说自己知道归曼彤有一些不入帐的客户,只是归曼彤没跟她明说过究竟是什么样的客户,到日子拿分红就行了。警察询问她时,她也没想着提这件事,一是不想被调查,二是听说归曼彤死状可怖,脑子里一片空白。
林冬问她,在这些客户里,有没有黑酒吧或者其他什么非正规经营的场所,她说,有。曾经有一次她去店里拿分红,正赶上归曼彤有个客户来谈生意,邀请她们一起出去吃饭。席间那人不断提及一个叫“顶点”的地方,还说只要酒够劲儿,一年至少跟她们拿五十万的货。
这让林冬意识到一个问题,地下拳场里通常会有外籍选手,他们如果要喝够劲儿的酒,那么大概率不会是二锅头和高粱这种高度白酒,而是更偏好伏特加、威士忌、龙舌兰和朗姆之类的洋酒。那么好,既然是洋酒,无可避免的要涉及到进口关税,不过看归曼彤的生意如此之好,得是价格上比其他进口酒商更加优惠才行。
怪不得当时所有人都三缄其口,林冬默叹,偷税漏税的罪名不会让这么多人默契的闭口不谈,归曼彤卖的,定然是走私货。随后在他的步步紧逼之下,证人承认了他的想法,同时极力辩白,说自己根本没参与走私的事情,一切都是归曼彤自己的主意。她还曾劝过归曼彤别这么干,不然早晚有一天会被抓。
走私这门生意一向是暴利,林冬不信她一点没参与。但眼下没证据,再说他们调查的是凶杀案,至于走私,回头卖海关那边一个人情即可。
送走证人,林冬给俊哥打电话,问对方知不知道“顶点”这个地方。俊哥说知道,是和guzel差不多的一个赌局,不同之处在于,“顶点”有自己的固定经营场所,但是组织者早就被抓了,目前应该还在服刑。
时间有点久远,俊哥好好回忆了一番,说:“我记得‘顶点’的老板应该叫阿火,不是因为组织赌局被抓,而是故意伤害,那个时候打黑拳基本都是事先商量好输赢,主办方和拳手合计好了黑赌客的钱,有个新来的不肯放水,害阿火一场输了十几万,然后就被教训了,没挺过去,死在了医院里。”
“好,谢谢,有这些就好查了。”林冬外放着手机,边听俊哥说话边和唐喆学用视线交流,“线人费我会尽快安排给你,记得拍身份证正反面发给我。”
俊哥笑道:“啊?提供这点儿消息就给钱啊?哈哈哈,别那么客气,这条消息免费。”
“按流程走,该给的必须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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