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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恍恍惚惚的带着丑丑回家,并同斯塔克约定了周末再带来斯塔克大厦,让丑丑跟其他超英也熟悉起来,以防万一到时候战场上不听指挥。
然后他们惊讶的发现,丑丑居然不是有奶便是娘。
它是挑人的。
比如丑丑明显更喜欢绿胖。
没事就啾啾啾在毛毯上摇摇晃晃的跑,欢快地追着绿胖的脚后跟,也不怕给踩到,它初生牛犊不怕虎,可吓坏了其他的复仇者,罗杰斯急忙伸手将幼鸟托了起来,绿胖的反应更大,直接给吓回了班纳博士。
班纳:……
不是,就算是他的体重,也能踩死这只雏鸟好吧。
而且丑丑对班纳没什么兴趣。
对罗杰斯兴趣也不大。
蜘蛛侠在它就赖着蜘蛛侠,能一天二十四小时贴贴,而彼得周末有活动的时候,它会赖着斯塔克。
“不可思议。这小东西是我的死神?”斯塔克有些难以接受,他用右手戳了戳左右手掌心里的小丑丑,戳得小家伙滚了个跟头,“怎么做?丑死我?还是赶快长大萌死我?”
罗杰斯≈ap;班纳:……
罗杰斯:“托尼。”严肃点。
斯塔克摆摆手表示自己知道的。
旁听的蜘蛛侠心情复杂。
他……
为什么好像还是听不懂这群大人在讲什么……
再比如半夜偷偷跑过来撸鸟的蝙蝠侠和罗宾,丑丑明显更喜欢罗宾,而蝙蝠侠……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货黑乎乎的,丑丑对他保持着一定程度的嫌弃。
蝙蝠侠:“……”
“噗。”斯塔克没忍住,“不然试试看让那个蓝大个来?”
“?”蝙蝠侠用充满怀疑的大小眼看他,“超人?”你确定?
他明明记得斯塔克并不喜欢超人靠近他的大厦,没什么特殊的理由,就是之前被砸了几次而已。
纽约哥谭大都会的高楼,谁没有记住超人与浩克的大名呢?
“鸟类都喜欢鲜亮的色彩。”斯塔克看似一本正经地说,“公鸟的毛色越鲜艳,求偶的成功机会越大。”
超人的主色调是蓝红掺杂着一点明亮的黄色。
以鸟类的审美来说,大概是特别吸引小母鸟的那一类?
蝙蝠侠:……
不得不承认这个理由挺不错,至少有那么一瞬间,蝙蝠侠的内心是被说服了的。
“蝙蝠侠呼叫超人。”蝙蝠侠拨通联盟内线。
斯塔克被呛到了。
他可没想到蝙蝠侠真的会把超人叫过来。
“不许用爆音通道,不许撞我的墙和窗户和门!特别是外面的字母!”斯塔克对着蝙蝠侠的耳边超大声强调。
超人:……
刚接通通讯还没听到蝙蝠侠说话呢,就是隔壁土豪的怒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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