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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插杆打诨,拉近了与当今圣上,但对于季言之能否勇夺状元、探花郎并没有什么卵用,毕竟季言之这一世的字迹真的挺不好看的。状元靠才华,探花郎又要讲究才貌双全,所以答题大答得妙,句句算是写到当今圣上痒痒处的季言之得了个殿试第二名,榜眼。
“恭喜恭喜,不过言之兄,你那手字该好好练练了。”
年约三十,长得也算人模狗样儿的状元郎走到季言之的跟前。那双眸子闪烁着喜悦,摆明了想和榜眼来个同喜。
季言之高兴是有,但更多的却是遗憾,他自认自己长得挺不错的,嗯,至少要比新走马上任的探花郎长得好,但他为什么就成了在状元郎和探花郎耀眼光芒下有些黯然失色的榜眼呢!
真是成于才华,败于笔迹。
早知道…早知道会这样,他也选择将一手漂亮的字写得比狗爬要稍微好点,毕竟原主自身的水平就那样,季言之虽说因为行为同步的影响,性格方面愈发和原主王仁靠拢,变得奔放起来。季言之也回忆不起,当初那个因为真面部神经半坏死,却因为无钱无房无车的原因,被嘲笑没能力偏要装霸总…
那时的他真的没能力让自己变成真霸总吗?
不,他有。
但他却不明白这么做的意义何在?
那时的他,就跟无根的浮游一样,想来如果没有遇到小绿这个‘教人好好做人’系统,他估计还会居无定所,无喜无悲的混迹在最底层…
认真算起来,他应该感谢小绿的。但想到小绿这个不负责,将自己当成野草一样儿的辣鸡系统,季言之就感激不起来。所以,不明所以然起来的惆怅情绪来的也快,去的也快,在外人看来,季言之还是那副云淡风轻,天塌下来都无动于衷的找打样子。
季言之抿嘴:“欧阳兄说得及是,小弟也是这么觉得的。只是字迹已经成型,小弟也已经习惯了,不好改啊!”
风流俊俏,唇红齿白端是一副好相貌新上任探花郎在一旁笑而不语,
欧阳锦州也就是状元郎则略过这个话题,转而道:“说来也是缘分,咱们三人挨着一块儿殿试,却都得圣上钦点为一甲,我年龄为大,便托大自称一句为兄,既然相逢便是缘分,为兄做东去京城久负盛名的酒楼喝一杯如何?”
季言之微微挑眉,没有说好还是不好,反倒是先前保持沉默,看起来像个真冷峻哥儿的探花郎吴勉同志开口道:“喝酒小聚,怎么也要等走马游街过了再说吧。”
的确,新进一甲前三名,状元、榜眼、探花在皇榜张贴广而告之天下时都要骑马游街,招摇过市。所以欧阳锦州相邀小聚,只能等走马游街过了之后再说。
不过…
季言之有些玩味的努努嘴,这个时候可是有榜下捉婿的传统风俗的。他这个京城人士身上有婚约人尽知,榜下捉婿想来都不会有他的份,而欧阳锦州,已经即将而至之年(指三十岁),想来早就儿女成群,所以怕只有探花郎会遭到那些个恨嫁人家的疯抢吧。
事实证明,季言之的揣测还是很有预见性的,骑着骏马、戴着大红花一通招摇过市,长得俊,年龄也不过二十的吴勉是收到女郎们投掷而来的荷包香囊最多的。但后来,反倒是状元郎率先定了婚,而和他订婚的不是别人,恰恰就是因为生母犯事失了小选名额,又不好说婆家、至今还待字闺中的贾元春。
季言之有些意外,后来去翰林院之时,倒从王熙凤口中知道了其中的一二。
“欧阳锦州是个鳏夫,元春姐儿年龄到底大了,总不好一直拖着吧。说起来欧阳锦州虽说是个鳏夫,膝下有儿有女,但到底和大哥你一样入了翰林,在翰林院磨炼几年,就算外派大小也是一个官,元春姐儿嫁给他当继妻,多多少少也能当个官太太不是。”
“大妹说得头头是道,句句在理,为兄也深以为然,看来贺礼倒要备好,毕竟以后同朝为官,也正好将以前的事儿揭过不提。”
王熙凤撇撇嘴:“倒是便宜王氏了,没想到元春姐儿因为她断绝青云路没有一直蹉跎下去,反倒有了此番造化。”
季言之晒然一笑,知道王熙凤是还在心呕王氏的狠辣害得巧姐儿一落地就有了体弱的毛病,便开口道:“反正如今荣国府被大妹紧紧的捏在手心里,赦大叔也不亲近政二叔,想来二房到底能不能靠着状元女婿起来,赦大叔都不会在意。”
“其实妹妹也不在意二房能不能起来,就是想到王氏的日子会因此好过,到底有些意难平。”
“得了,政二叔家的事不要再提,免得坏了好好的心情。”季言之率先改口道:“听说珍大哥也要娶续弦了,是怎么一回事,最近大哥不常出门,二琏又盘旋杭州侍奉在贾姑母病榻前,到如今才从下人口中隐约听了这事。”
自从嫁到荣国府后,得季言之帮助快速的掌握了权力,王熙凤对于季言之这个亲哥还挺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一听季言之询问,王熙凤也没有替隔壁从老荣国公贾演那辈儿就隔了房的堂兄遮遮掩掩的意思,直接就把事儿一五一十的说了出来。
“前段时间杭州不是来了消息说荣国府远嫁的姑太太病了吗,二爷跟珠大哥赶去杭州给姑太太探病之后没隔几天,蓉哥儿和着自幼长在珍大哥膝下的蔷哥儿觉得在京城里待得没劲,打着去看望病重姑太太的名义,带上几个小厮就坐船跑出了京城。后来啊,珍大哥拜托我这个做堂婶子的出面,给蓉哥儿和蔷哥儿说一门好亲事。妹妹正好闲着,也就接下了这差事。结果不曾想,妹妹还在细细琢磨呢,珍大哥就兴冲冲的跑来说自己看好一户人家。”
说道这儿,王熙凤露出一抹哭笑不得的笑容。王熙凤吃了一口茶水,润润喉咙后,接着道:“我还以为珍大哥是为蓉哥儿选的媳妇呢,就直言指出了他看好的秦可卿年龄比蓉哥儿大了五岁,且又只是任工部营缮郎秦大人的养女,不管是从年龄上来讲还是身份上来讲,都和蓉哥儿不般配……结果妹妹反对之言说完后,珍大哥才扭扭捏捏的表示,是他看上了秦大人的养女想娶她为妻,而不是给儿子娶。你说说这事……好在我多了嘴,不然公公喜欢的人成了儿媳妇,不是祸乱之源吗。”
王熙凤居然能想到公公喜欢的人变成儿媳妇乃是一家祸乱之源,可见如今的她早就不是原著中那个无知而胆大无畏,最后机关算尽太聪明、反倒误了卿卿性命的内宅妇人,而是真真具有大智慧,心有乾坤,不输男儿的凤辣子,相信要是王熙凤性别为男的话,取得的成就不一定比不过多了两世记忆的他。
而且说来也不知是不是他的到来带来的蝴蝶效应,从一开始走向就与原剧情大不相同。王夫人因为一系列的针对,低落至尘埃,永远没有爬起来的那一天,而与她交好的尤氏也因为一场风寒、自己却不重视的缘故就这么去了。
而尤氏这么一走,对于如今的贾珍来说,反倒像去了阻止他寻求真爱的拦路虎。毕竟秦可卿的真实身份可不简单,虽说只是皇家不好宣之于口的私生女,但身份的限定让她只可为正妻不可为妾。
尤氏在,贾珍只能退而求其次的将大了他儿子五岁的秦可卿配为儿媳,以至于干出扒灰的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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