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七十二章
顺着林冬的思路往下一追,罗家楠并不意外这一次对方的脑洞大概率又开对了——通过调取林羽珊所住小区的监控发现,蒋成材曾多次进出该小区,并长时间徘徊于林羽珊所住的那栋楼附近。现在林羽珊不见了,上门走访无人应门,而自推断蒋成材死亡之日第二天起开始,她手机关机,身份证、信用卡、网络账户再无使用记录。她名下有一辆白色的电动车,但这辆车一直停在小区地库里,多日来没动过地方。
站在林羽珊家紧闭的大门前,彭宁试探着问:“楠哥,要不要申请搜查证啊?”
楼道里没有监控,无法确定案发那日蒋成材是否真的进入了林羽珊家中,申请搜查令的话证据不足。罗家楠没立刻应他,而是蹲下身,仔仔细细观察了一番林羽珊家的门锁——C级锁,用母版钥匙加锡纸是捅不开的。
一门之隔,里面什么情况没人知道,也许这里就是第一案发现场。思忖片刻,他站起身,说:“先查车,把推断死亡时间当日的小区进出车辆和抛尸地的交叉对比,林羽珊有帮手,从这个帮手查起。”
说完他转去敲隔壁的门,询问有关林羽珊的情况以及案发当日是否有人听到异动。由于是上班时间,邻居大多不在家,楼上楼下一共就问到户。住在林羽珊楼下那家人提供了一个线索,说案发那晚听到楼上很晚了还在用洗衣机,阳台下水口的流水声一直哗哗的。
于是罗家楠又绕到楼下,看林羽珊家的阳台。没有晾晒衣服床单等物,那么她大半夜的洗什么呢?
忽然他想起那条把他和唐喆学都吓着了的丝巾。血迹难以清洗,尤其是颜色那么浅的。比较合理的推断是,凶手之一手被割伤,用丝巾止血染上了血迹,最后实在清理不出来了,只能连同尸体、凶器一同抛弃。
可那样的话,直接扔了不完了么?为什么还要费劲去洗呢?是不是这条丝巾对林羽珊来说有特别重大的意义?
日光渐盛,高温逼出周身的汗水,他退到树荫下,眯眼凝视摆放着绿植的阳台。多日无人照料浇灌,植物大多已呈现出枯萎的趋势,显然主人走的匆忙,无暇顾及它们的未来。然而会养花花草草的,通常来说是热爱生活的人,且生活状态相对平稳,不太容易做出过激的举动,亦不会轻易抛弃一切。
除了案发后潜逃,应是再无别的理由。
据此,他打电话给陈飞,要求发协查寻找林羽珊的下落。搜查证可以等等,协查先发,知道人在哪后面的都好办。又安排人到附近守着,看林羽珊是否会回来。出逃的日子并不好过,如果没有足够的金钱做支撑,过的完全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现在到哪都是网络支付,她手头的现金很可能不够支撑她在外面生活超过一个月。
回局里的路上,罗家楠接到林冬打来的电话:“二十一日下午两点,林羽珊的招行账户有一笔异常交易,她给一个叫陈可钦的人转了十六万元,转账备注是还款。”
“这陈可钦又是干嘛的?”罗家楠问。
“是一家传媒工作室的法人,这间工作室和林羽珊有很频繁的交易来往,每个月都给林羽珊打款一到两万元不等,显示是劳务支出。”林冬顿了顿,“我们现在查到的是,自从光敏娜死后,林羽珊就从原单位辞职了,她是做平面设计的,可能是转行了自由职业,做一些外包的设计。”
“那么说,这陈可钦是她的甲方爸爸。”
“应该是。”
“这人呢?现在——”
“已经通知他来局里接受询问了,约的点,你赶的回来么?”
“我在路上呢,应该赶得及,诶对了,陈可钦名下有车没有?”
“稍等。”
林冬的声音远离了话筒,过了一会说:“有一辆大众CC,车牌号是PE2804,深灰色。”
“嗯,我们刚拷完林羽珊家这边的小区监控,等下让小彭查一下这车案发当日出没出现。”
“好,局里见。”
说话的功夫彭宁那已经开始过监控了,然而看了一路,并没有在监控视频里看到PE2804的影子。到了单位,罗家楠让他回办公室继续过监控视频,自己则先去和林冬一起询问陈可钦。
电梯门开,看祈铭站在里面,旁边没其他人,罗家楠坏笑着打招呼:“呦,祈老师,这么巧啊。”
早已习惯他的不正经,祈铭面无表情的问:“你怎么回来了?”
“找着个关联人,林队叫我回来一起询问。”他回手按下六楼的按钮,看五楼的显示灯亮着,眉梢一挑,“你要去鉴证办公室?咋着早晨没骂痛快啊?诶!”
后腰挨了一记,他猛抽了口气,边搓边告诫祈铭:“电梯里可有监控,别动手动脚的,祈老师,得注意影响。”
“我要想弄死谁,监控拍到也定不了我的罪。”祈铭一如既往的“低调不做作”,不过视线落到罗家楠浸着汗渍的衣领上,又缓下语气:“你中午吃饭没?”
“吃了。”
“吃的什么?”
“就套餐嘛。”
一听这话就是没吃,如果真吃了,罗家楠会直说吃的是什么样的套餐,不会含糊-->>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在王团团成为一本书的盟主时,这本书给她带来了一个福利。她穿越了,穿到了这个书的世界。作为一名死忠粉,她对这个世界的剧情了如指掌。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吗?她又不是女主,女配,而是女主的对头,最美雌性索菲亚。那个跟女主作对,被万众粉丝唾弃的女反派。让她早点死的反派,也是小说中前期女主的最大对头。她差点害的女主一尸两命,到最后自己却是一尸六命。生下的小虎崽一个都没有活,自己的小命也没了。为什么给了她穿书的命,却让她不得好死呢。清醒之后,王团团决定改变命运,远离男主和女主,这样才能够保住小命。本书又名异世夫君是反派,是异世系列文呦...
只要欲望足够强,老天都会来帮忙!何夏一心想要成为有钱人,于是他真的成为了有钱人!平凡人进入影视世界,只要足够强大就能抢走主角光环!我就是我自己的神,在我活的地方!本书又名影视世界赚钱现实世界花我在万界揽活能够传送之后的我杀疯了先生,这是您的枸杞鹿茸海参汤何以为家,当生如夏花神豪,穿越,系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赚的真是辛苦钱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靖康之耻乃至于大宋灭亡真正根源,不在所谓的冗官冗政冗军之类的问题上面,那些不过是用来挡住屁股蛋子的遮羞布而已。真正的根源,就在赵大得位不正上面,就在赵二斧...
十万白衣举刀镇天门!百万恶鬼抬棺战昆仑!凤冠霞帔,血衣枯颜,骨灯血烛照轮回!千年前,一代神皇于百族战场血战称霸,开劈万世神朝,冲击无上帝位,欲成就第九帝族。然群雄相阻,百族逆行,神皇称帝之际战死登天桥。天后泣血,哭啸东南,引神朝最后残军浴血杀出百族战场。为保神皇再世轮回,天后烧血焚骨照九幽,修罗舍身扛棺下黄泉,三十六镇国战将举刀化石永镇东南天门。皇朝忠魂举祭天之力,共守神皇轮回重生,再临九州。千年后,神皇金身于苍玄重生。...
秋远得到了一个恋爱回报系统,俗称舔狗系统。只要舔妹子就能变强,换各种方式讨妹子开心就能变强。可妹子一旦接受表白,就再也无法在妹子身上得到任何奖励。妹子秋远你别舔了,我愿意当你女朋友。秋远我是喜欢你才舔你吗?是因为我喜欢舔才舔!不要太得寸进尺了!女人!这是一个先当舔狗,舔狗甩掉妹子,妹子知道舔狗的好之后,反过来变成舔狗的故事。PS本书是都市分类,因为作者在科幻比较熟所以放在了科幻。...
我是鬼节出生,命中带阴,自幼丧父丧母,和奶奶相依为命,总莫名其妙撞鬼。喏,眼前这个自称冥王的男人,居然要求我做他的女人。开什么玩笑!本小姐虽然人穷志短,也是有节操的好么?可奈何这家伙有张帅得天怒人怨的脸,还让我一不小心有了娃儿。从此,我手执琉璃玉珠,开着直播带着娃儿,踏上万分凶险的封妖捉鬼之路,专治各种不服!本以为走上了人生巅峰,不料却被卷入巨大的漩涡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