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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百终放下胳膊,鹰很快就飞走了。 若是楚留香自己一个人在这里,他要去湖边,定然是直接跳下去游的,可现在加上一个沈百终,他就犯了难。 他知道沈百终是不在乎跳进湖里去的。 可是楚留香却实在想不到沈百终和自己一起跳下水去然后湿淋淋的样子,最后他只能去揪树叶,揪了一大把以后,用掷暗器的法子扔在了湖中。 “我知道江湖上一直有传言,说天下轻功大漠明珠 清晨的春风穿过窗户吹拂进来,清新而干净,火红色的太阳在群山的遮掩中缓缓升起,路边梧桐树的叶子上落下一滴露水。 有鸟飞上枝头。 这样的早上,如果坐在窗边喝上一壶茶,吃几块早点,一定能叫人心情舒畅。 沈百终在天边微亮的时候就起床了,他穿好衣服,叠好被子,提刀下楼,向厨房里忙碌的师傅要了一壶热水,接着就坐在大堂里给自己泡茶。 到了他这样的地步,已不需要早起练功,养成这样的习惯只不过是因为早年间想要刺杀皇帝的刺客多半在夜深与凌晨时动手,沈百终需要时时刻刻保持警惕,以至后来竟成了一种本能。 在别人睡得最熟的时候,他反而是最清醒的。 这样早的时候,大堂里只坐着沈百终,昨日在这里喝酒的江湖人醉得七倒八歪,不到日上三竿是不会起来的,说书人也只在下午人多时来,至于普通百姓,自然是什么时候要吃饭,什么时候才会踏进客栈。 胡桃木做的桌子光滑平整,在窗外微弱红灯笼光的映照下映出指挥使的影子来,好像他一直坐在那里似的,这辈子也没有离开过。 门外突然传来脚步声,很轻很轻的脚步声,来的人必然有不俗的轻功,要听到这样小的声音自然也要不俗的武功。 沈百终当然能听到。 进来的人是个少年,他穿着一身黑斗篷,斗篷是红色的缎里,斗篷里的衣服也是黑色的,配着黑腰带、黑靴子还有黑牛皮手套,除了苍白的脸色,这个少年就像是从墨里提出来的。 不过他确实十分俊朗,尤其是那双眼睛,格外明亮冷漠,如同冬夜里的寒星。 少年一进来就去了厨房,看来是要了早饭。 沈百终注意到他鞋上的尘土,他肯定已经赶了很久的路,才会又累又饿。 昨日马丢以后,除了因为很重而落下的药袋子,李全给沈百终收拾的换洗衣服也跟着一并丢了,他身上这件自然不再是飞鱼服,只是把一件临时买的普通衣服套在了身上。 沈百终不说话不动手的时候真的非常安静,他没有杀气,也很有礼貌,看起来竟还有些呆,完全不似是天下第一该有的模样,因此少年根本没有注意到他。 他把手摸向腰间,摘下了一个六尺长的软鞭,将其放在了桌上,这就要告诉别人他不好惹。 过了一刻钟,沈百终起身进后厨去要了粥和小菜,端到桌上开始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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