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灰矮人,也被称为杜尔加人。
他们在幽暗地域深处的奇妙城市里居住,靠着远古矮人的知识,以及无数的奴隶,不知疲倦的扩大着他们的地底王国。
事实上,灰矮人曾经也只是普通的矮人。
由于他们对地表以下,贪婪而无休止的深入挖掘,最终导致接触到了夺心魔。
被夺心魔奴役好几个时代后,灰矮人最终在邪神拉杜格的帮助下重获得自由。
但是长年的奴役,永远的改变了他们的性格和阵营,使他们被黑化的精神,变得跟曾经的暴君主子一样邪恶。
正因为如此,赢得自由的灰矮人变得阴沉、悲观且多疑。
在布莱恩的印象里,这些阴沉、无趣,而且总是忙忙碌碌的灰矮人,处事原则简单直接,信奉法律、信用、还有努力工作,并且鄙视其他非灰矮人种族。
他们还都是一群实用主义者,不过他们虽理性到冷酷,却并不会做出无理由的残暴行为。
虽然灰矮人看不起冒险者,但从来不会想着去直接杀人,取而代之的是想方设法奴役利用他们,从而产生最大利益。
杜加尔人之所以被称为灰矮人,可不仅仅是因为他们的肤色而得名。
灰色同样也代表了他们单调无趣的生活风格。
灰矮人的生活习性,除了不花费时间找乐子外,他们的文化跟其他种族一样繁荣而复杂。
这在奥杜斯王城里尤为显著。
因为锋刃之城长年都是工作日,灰矮人们因完美高效而自傲,并且鄙视粗心大意和铺张浪费。
在他们无情的奴役下,迪洛矮人和其他奴隶们也只能吃苦耐劳的辛勤工作。
正是他们的这种性格,让行走在街道上的布莱恩,明显感觉到了恶魔领主对这里的影响。
他现许多行人出现各种异常:身体抽搐、习惯改变、行为反常。
比如他亲耳听到某个巡逻的警卫,竟然向同伴吹嘘自己的腐败行为,少数民众也开始为装饰而打扮,甚至还有人谈论某个灰矮人背叛自己家族的话题。
这种种反常的表现,都在向他说明奥杜斯王城生的变化。
就在这时,他听到前方传来的争吵,被引起好奇心的他,示意带路的灰矮人韦茨,一起赶了过去。
“该死的恰德,背叛了自己的家族,还出卖自己的族人,他就是一个受恶魔惑控的异端!”
“打死这个恶魔异端!”
两名警卫打扮的灰矮人,在街道上将一名灰矮人商人按在地上,挥舞着铁锤一样的拳头,对他疯狂殴打。
后者只能抱着脑袋,蜷缩在地上,出痛苦的哀嚎。
围观的吃瓜群众显然都非常清楚闲事莫管的道理,他们在一旁指指点点有说有笑,但没有一人愿意出手。
“这两个灰矮人是守备队的人,我们最好不要多管闲事。”
韦茨对众人劝说道:“如果有外人干预我们种族的事务,很有可能遭到围捕或当场格杀。”
布莱恩微微点头,即使对方不提醒他,他也不会像圣武士一样,正义感爆棚地出手相助。
随后他便在看热闹的人群里听到有人说,灰矮人警卫之所以虐待这名商人,是因为现商人的外套里戴着一根黄金胸针。
据布莱恩所知,在灰矮人的社会里,为装饰而暴打同族的事件,似乎并不常见。
这让他意识到,警卫们的暴力执法,看起来有点不太寻常,很有可能是奥杜斯王城蔓延疯狂的迹象。
现代美食主播左诗,穿越成一枚正在逃荒的小豆丁,还被重男轻女的阿奶撇下自生自灭。左诗带着家人凭本事艰难求生。一不小心开启美食系统,上山下河种地养猪从饭都吃不上,到过得红红火火,还遇到了一个宠...
吴俊手持银针,注视着面前的病人,面色稍显凝重。我这一针下去,你可能会死,你确定要治吗?可是小吴大夫,我只是得了脚气呀护理专业的吴俊穿越修行世界,医治过病人无数,无论神佛妖魔,到了他手上都难逃一死。最终,他得出了一个惊人的推断,此方世界的医术是杀人技!嗯,绝不可能是他学艺不精的缘故。...
夺舍阳神世界冠军侯后,杨安原以为,离火灭魂坎水夺运艮山聚灵巽风筑神兑泽归源巽风掠情坤地幽冥乾天逆命这就是纵横诸天的金手指。直到渡过彼岸,才发现,他最大的金手指竟然是…总有人怀疑冠军侯是穿越者,不装了,我真是穿越者。PS1主世界是阳神,阳神,阳神。PS2本书又名我真是冠军侯从阳神冠军侯开始PS3阳神僵尸先生少年歌行青蛇劫起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阳神冠军侯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新书归来第一仙(原名重生之逆行修仙)已发,希望大家多多支持,谢谢。一个闭塞的乡村,半座山,几间房,有人不远千里而来,豪车挤满了山间的小路,因为这里...
磅礴的蓝色查克拉宛若风暴般扩散而出,恐怖的蓝色气旋毁天灭地般的在地面上留下了宛若陨石坠落般的狰狞凹痕。 神罗天征!? 回天。 你就管这玩意叫回天? 那你要看看我的柔拳吗? 这特么的不是神空击?! 所以,只要努力练习,所习得的技能就能无限升级的话,即便开局是在日向分家,也无所谓吧?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木叶从解开笼中鸟开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她也曾温婉谦恭,娇媚可人,然而为了她的丈夫,那个一国之君,她身披战甲成了人人惧怕的鬼将军,可终究落了个家破人亡,身心皆残的下场。她抱着极度不甘奔赴黄泉,睁眼却回到了十年之前,那个一切都还没发生的年龄。于是,她画了一条很长的索命线,她要把前世那些拉她入地狱的人扼杀在摇篮里,姨娘想要她命,那就去死吧,妹妹想要她的命,那也去死吧。前夫,嗯,不能死的那么快,得留着慢慢收拾。只不过,这线画着画着怎么就歪到了那个清冷凉薄的景逸王身上???好吧,这位前世的时候就是她极少数的知己,有恩无仇,她只能收起獠牙还时不时的顺顺毛。你的意思是,你嫁给他五年?还有两个孩子?她眨巴眨巴水眸,点头如捣蒜。于是,某人的醋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