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燕京城外,竹林茅屋中。
大医乌布舜取下钓钩上的银壶,提梁被底下的火堆烤得很烫,但乌布舜一只手满是厚茧,就那么面不改色地提溜下来:“既然来了,你便尝尝看我从苗地带来的虫茶吧。”
“我们苗人从前不服朝廷的管束,那时的朝廷还不是现在的大燕,而是外族强梁趁中原势弱出兵中原,占领中土近百年,他们派兵几次三番镇压我苗人不成,便将我族人赶入了深山老林。”
乌布舜说着,从银壶中倒出来色如琥珀的茶汤:“那时候族人住山洞,吃野果,可那些果子哪里够吃呢?他们就在山里发现了一种植物,它幼嫩的叶片起初吃起来又苦又涩,可是再嚼一嚼,就开始回甘,若是再喝点水,就会觉得没那么饿了,甚至神清气爽。”
“但这种叶子不好保存,总有一种虫子喜欢吃它,后来我们专养这种虫,给它们吃上好的茶叶,再将它们做成茶来吃,如此非茶之茶,竟也浓郁芳香,常饮则令人神清目明。”
乌布舜将一个银杯递给不远处的那个女子。
她身着群青色的衫裙,鬓边一朵同色的海棠绢花,那样一张脸虽难免留有几分岁月痕迹,却有清霜般的风韵,恍若神妃仙子。
只是她的眉眼太过阴郁,无有一分柔情:“您让舒敖去江州了?”
门外林风料峭,吹动她臂弯间雪白的披帛。
乌布舜没有反驳,只是微微一笑:“芷絮,你半辈子都被绑在程家这艘破船上,从来也没有机会跟随平野去我苗地看一眼,平野生前不爱酒,只爱这一碗虫茶,可惜他临终没有机会喝上一碗,你今日就权当是借此茶,替他思乡,如何?”
只是因为听见一个人的名字,玉海棠原本冷厉的眉目有一瞬皲裂,她的目光落在乌布舜手中的银杯,良久,她一抬手,披帛飞出,揽过乌布舜手中银杯,披帛收回的刹那,银杯稳稳落在她手中,滴水未洒。
玉海棠端杯轻抿一口,浓郁的茶香盈满唇齿,这样的味道竟然有一分熟悉,她愣了片刻,想起那个人从前腰间总挂着一个葫芦,她以为是酒,但其实不是。
“我们苗人不信奉天神,只信奉人力,你看我族人被前朝外族赶入深山,看似深陷绝境,却又偏偏找到了一种救命的茶叶,茶叶被虫食,我们便食虫,人总是可以在看似无解的逆境当中走出一条道去,”乌布舜一边饮茶,一边说道,“哪怕外力再阻挠,只要有心的人他想,他就一定不会罢手。”
他抬起脸来,看向玉海棠:“就像你们当年为了细柳费尽心力找到蝉蜕,那位陆公子找了她七年,哪怕你将细柳变成另外一个人,可皮囊之下,若神魂相亲,他不言放弃,再多迷瘴也不过是欲盖弥彰。”
“所以我才要杀了他。”
玉海棠冷冷道:“只有他死了,这世上就不会有人在记得周盈时这个名字。”
乌布舜却道:“可是芷絮,细柳会眼睁睁地看着你,或者看着那位陈阁老杀了陆公子?”
“她已被我封住穴道,无论她心里在想什么,都不能遂她的愿了。”
玉海棠说道。
乌布舜叹了口气:“哪怕一个人的容颜可以改变,可她的心性是不会变的,你封住她的穴道,是怕开春后蝉蜕醒来,她暂不动用内力还好,一旦动用内力,蝉蜕狂躁起来便会啃噬她的心脉,到时就谁也保不住她了……”
“可你心里难道不清楚吗?”
乌布舜看着她,“她就不是个为了自己就罔顾他人性命的孩子,哪怕你将她当作杀手来养,也还是磨不掉她骨子里的善意。”
玉海棠握着银杯的手一紧。
“这是平野临终前与我说过的话,他要我替他照看他这个徒儿,”乌布舜喉咙有些泛干,“我让舒敖去江州,只是为了保住那个苦命的孩子。”
“但那个孩子,真的肯如你所愿,为了个人之生死而做违心之事吗?”
出了正月,燕京城中下了第一场春雨,天才蒙蒙亮,城门一开,一驾裹满风尘的马车率先驶入城中,帘子一掀,年约十三四的少女往浮金河桥下望了一眼,那食摊上罩着油布棚,棚中只几个零星散客。
她跳下车去要了一碗热甜汤,那摊主“哎”了一声,抬起头来只见这少女一身蓝布衣裙,身上挂满银饰,一看就不是个汉人。
“再要一屉的包子。”
那少女又添了一句。
“……一屉?姑娘,咱这一屉可有二十多个包子呢!”摊主傻眼。
少女笑了一下,回头望向一旁的马车:“我阿叔比较能吃。”
摊主顺着她的目光看去,这才立春,还冷得很,那赶车的男人却打着赤膊,正从车盖边沿扒拉下来两块风干腊肉。
摊主忙着装包子,少女将一碗热汤端到马车上:“陆公子,趁热喝吧。”
帘内伸来一只骨节修长的手,那少年一身素淡圆领袍,乌发梳髻,大约是一路风尘所致,他的嗓音裹着一分疲惫的哑:“多谢。”
雪花看他接过去,却将躺在一侧的年轻女子扶起来,汤匙碰撞碗壁发出清脆的声响,他略吹了吹过烫的甜汤,将汤匙抵在她唇缝。
雪花一愣,原来不是他自己想喝啊。
“雪花,这雨会不会淋坏了啊?”舒敖满心满眼只有他手里的腊肉,“这要怎么带回去给大医吃?”
雪花忍不住想翻白眼,这一路上追杀的人像狗皮膏药一样怎么甩都甩不掉,她的阿叔却还有心情一路杀一路逃,顺便割两块肉来,晚上烧火熏,白天挂在车盖上风干。
“这么小的雨,才下多久?你擦干不就好了?”
陆大强在旁人眼里是个泼皮无赖,婆娘跑了之后独自抚养儿子长大,儿子很争气长大后开创了一番自己的事业,但是很气愤的事,儿子一直不结婚,而且心里眼里都是他的死对头,把对方当亲爹一样待。老头儿怎么忍得了?战争一触即发,在地震中二老双双离世。穿越重生灵魂转换,他变成了他,当如死敌的父子变成了岳父与女婿的关系,会发生什么奇葩的故事?邓青娃爸爸都是对的,我要听爸爸的话,爸爸说什么就是什么,这完全没有毛病,村里的臭小子根本不用搭理他们。邓大强这辈子终于甩掉了臭小子,而且老天爷还给自己安排了粉粉嫩嫩的小闺女,臭小子死一边儿去,死对头也滚一边去,不要来影响老头儿带着闺女奔小康,幸福的康庄大道还等着他呢!为了不做渣爹,劳资要逆袭要上天,要与太阳肩并肩,渣男算什么?只要不当渣爹一切都是合理的。陆云兴醒来时懵懵懂懂没有记忆,但心里有个声音告诉他,男儿当顶天立地,孝顺父母疼爱妻子,本想事事如意,但换位的人生,失去的记忆,却不是原本的那样。陆霆我太难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渣爹的逆袭人生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1984年,中国民营企业元年。这一年,海尔张总临危受命,接下了青岛电冰箱总厂的烂摊子这一年,TCL李总在一个简陋的农机仓库,生产者录音磁带这一年,万科王总准备用自己卖玉米赚到的钱,成立一家公司同样是在这一年,重生后的李卫东蹲在车间的门口,琢磨着发财大计...
简洁版这是一个天魔伪装成系统,穿梭无尽时空,给宿主们送冒牌金手指的故事。复杂版墨钥觉得自己大概是重生成了传说中的域外天魔。因为他发现,自己能在心魔的召唤下,降临各种未知的世界,寄宿在心魔宿主的心魔里。然而遗憾的是,心魔宿主一死,他就会被世界意志遣返,回到那个永恒黑暗虚无寂静的天魔界。为了让自己晚些回归小黑屋,也为了获取更多资粮。墨钥以天魔之身,做起了冒牌金手指的勾当。...
霸道撩系顶流X温婉娇萌作家1凌幼圆本职是小有成绩的新媒体编辑,下班后则是一名专写傻白甜的网文写手。遇见展卿博那一年,凌幼圆家中破产,妈妈无奈把她寄养在最好的朋友家里。凌幼圆第一次见比她小3岁的展卿...
凡人流投仙草于黑罐,仙草竟然源源不断涌出!?山村娃子意外获得可复制物资的黑罐,就此踏上了修仙之路。仙道难修?我有海量丹药辅助!强敌辈出?看我大把符箓灭敌!天生废灵根,逆行成道祖!舒寒证大道于世间,开凡人飞升之先河。千秋万载,任谁还敢视凡人如草芥!...